您当前位置:资料中心->项目管理

吉大自考独立本科 项目管理法规 05065

发布日期:2014-06-21 点击次数:1775
内容提要:项目管理法规   05065

作者:吉林自考本科网

www.jdzkw.com.cn

项目管理法规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所有权表述不正确的是(D)
A.所有权具有绝对性        B.所有权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C.所有权是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  D.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占有权
2.关于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
A.侵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B.债产生的根据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C.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
D.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
3.下列哪项不属项目管理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   C   )
A侵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B 3-13人   C.申诉    D.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占有权
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允许出资的财产形式是(  A  )
A自然人姓名   B.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C.三等    D.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5.根据《建筑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D    )
A.商业广告B.招标成本低  C.教学楼  D.5年    
6.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何种情形,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合伙人除名(D)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合伙人被宣告死亡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D.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7.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允许出资的财产形式是( A )
A.自然人姓名   B.现金      C.土地使用权   D.商标权
8.按照保险的实施方式可将保险分为(B )
A.原保险和再保险 B.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C.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D.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
9.根据《建筑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D)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10.下列哪项建筑工程的建造和安装活动适用《建筑法》(C)
A.公路   B.机场 C.教学楼D.铁路
11.下列关于公开招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    B.可以参加投标的法人或组织是不特定的C.招标成本低  D.招标周期长
12.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C  )
A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单一性
B.150%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决标
1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建筑活动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C   )
A.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胜诉权
B.6人 C.有法人资格D.资质管理的对象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14.按照合同法规定,下列哪项可以成为要约(B)
  A. 招标公告 B.商业广告    C. 招股说明书   D.价目表的寄送
15.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C)
A.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16.下列各项中属于承诺的是(D)
A.招标 B.投标C.开标  D.决标
17.我国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工资的(B)
A.100%       B.150%       C.200%      D.300%
18.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建筑活动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C)
A.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B.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C.有法人资格
D.有与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9.下列关于项目管理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A)
A.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单一性
B.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内容是指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C.社会组织是最广泛、最主要的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D.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20.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能为(B)
A.5人    B.6人   C.7人     D.9人  
21.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A)
A.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胜诉权
B.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C.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要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
22.下列关于实行资质管理表述正确的是(D)
A.资质管理的对象不包括工程监理单位
B.资质管理的对象不包括工程勘查单位
C.资质管理的对象不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D.资质管理的对象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23.下列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是(A)
A.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宪法    
24.下列关于项目管理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D)
A.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是综合性
B.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
C.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D.国家机关是最广泛、最主要的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25.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A.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实体权利
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C.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二年
D.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6.下列关于财产所有权表述不正确的是(D)
A.所有权具有绝对性             B.所有权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C.所有权是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 D.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占有权 
27.下列关于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A.侵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B.债产生的根据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C.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
D.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
28.下列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是(    A  )
A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B.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C.有法人资格D.资质管理的对象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29.下列关于项目管理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实体权利B.6人 C.有法人资格
D.国家机关是最广泛、最主要的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30.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比例以上时,可不再提取(C)
A.20%         B.35%         C.50%         D.70%
31.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允许出资的财产形式是(D )
A.知识产权  B.现金C.实物     D.劳务
32.股份有限公司,不需经股东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事项有(D)
A.变更公司形式   B.公司减少资本C.公司合并    D.公司发行债券
3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建筑活动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C)
A.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B.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C.有法人资格
D.有与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4.下列哪项资质申请不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D)
A. 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B.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 其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D.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35.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工资的(D)
A.100%      B.150%      C.200%     D.300%
36.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何种情形,合伙人当然退伙(D)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D.被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7.以下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D)
A.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            
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38.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的变更中,下列哪项不是实质性变更(B)
A.标的   B.包装方式C.违约责任 D.履行期限
39.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C)
A.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40.以法律是否要求合同成立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C)
A.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D.主合同与从合同 
41.项目管理纠纷的民事仲裁原则不包括(D)
    A.自愿原则                 B.公平合理原则    
C.依法独立进行原则         D.公开进行原则
42.在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产生争端后,对工程师作出决定不服的,可将争端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争端裁决委员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对争端作出裁决期限是(C)
A.75天内      B.80天内      C.84天内     D.85天内
43.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为(C)
A.2—5人  B.3—5人   C.3-13人  D.5-7人
44.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允许出资的财产形式是(D)
A.知识产权   B.土地使用权C.实物  D.劳务
45.下列关于公开招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    B.可以参加投标的法人或组织是不特定的C.招标成本低    D.招标周期长
4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建筑活动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C)
A.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B.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C.有法人资格
D.有与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47.下列关于实行资质管理表述正确的是(D)
A.资质管理的对象不包括工程监理单位
B.资质管理的对象不包括工程勘查单位
C.资质管理的对象不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D.资质管理的对象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48.下列哪项资质申请不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D)
A.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B.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其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D.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49.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法规》,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的何等工程(B)
A.一等      B.三等       C.二等     D.全部
50.根据《建筑法》规定,电气管线、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B)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B)
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四分之一
5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的变更中,下列哪项不是实质性变更(B)
A.标的   B.包装方式C.违约责任  D.履行期限
53.下列不能导致合同成立的是(A)
 A.承诺更改了合同的履行期限   B.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C.承诺更改了合同的非实质性内容   D.承诺逾期到达,要约人及时表示接受
54.根据合同当事人要取得利益是否须给予对方相应权益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D)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D.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55.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D)
 A.显失公平的合同       B.重大误解的合同     
 C.乘人之危的合同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56.债务人欲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则(B)
A.应当通知债权人  B.应当经债权人同意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D.不必通知
57.张三将其一辆高级小轿车卖给李四,双方协商成交价为120万,张、李二人的买卖合同(B)
A.不成立     B.已生效     C.成立但未生效     D.交付后生效
58.下列关于项目管理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A )
A.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单一性
B.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
C.社会组织是最广泛、最主要的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D.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59.项目管理中,劳动争议解决说法正确的是(D )
A.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形式只有仲裁和诉讼两种形式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能设在用人单位内部
C.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结束
D.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60.依照《标准化法》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效力最低的标准是(C)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企业标准       D.地方标准
61.下列哪项不属项目管理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D)
A.仲裁        B.诉讼        C.和解       D.申诉
6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人民币(A)
A.500万元   B.200万元C.600万元 D.100万元
63.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允许出资的财产形式是(D )
A.专利权     B.现金       C.实物          D.劳务
64.下列关于公开招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    B.可以参加投标的法人或组织是不特定的
C.招标成本高                        D.招标周期短
65.下列哪项资质申请不是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C)
A.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B.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C.建设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D.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66.下列关于集体合同表述正确的是(A)
A.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效力    B.集体合同效力低于劳动合同效力          C.集体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D.集体合同效力只及于工会会员
67.现行《合同法》施行的时间是(A)
 A.1999年10月1日  B.2000年5月1日C.2005年10月1日D.2005年1
68.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B)
 A.合同的成立  B.合同的有效存在 C.合同的可让性 D.合同的可履行性
69.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A)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附条件合同
70.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B)
A.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重大误解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71.按照合同法规定,下列哪项可以成为要约(B)
 A. 招标公告  B.商业广告 C. 招股说明书D.价目表的寄送
72.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的是(D)
 A. 隐蔽工程  B. 全部建筑工程 C. 地面工程 D. 主体结构工程
73.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可以是(D)
A.3人     B.6人C.8人    D.9人
74.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何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A)
A.15        B.10        C.20        D.30
75.下列关于项目管理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D)
A.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是综合性
B.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
C.社会组织是最广泛、最主要的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D.国家机关是最广泛、最主要的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76.下列哪项建筑工程的建造和安装活动适用《建筑法》(C)
A.公路     B.矿井 C.教学楼     D.铁路 
77.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B.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C.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二年
D.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78.下列属于所有权内容核心的是( D)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79.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何种情形,合伙人当然退伙(D)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D.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80.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B)
A .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四分之一
81.根据《建筑法》规定,电气管线、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B)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82.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允许出资的财产形式是(D)
A.著作权  B. 现金     C. 实物    D. 劳务
83.根据公司法,公司在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多少利润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A )
A.10%     B.15%      C. 20%      D.30%
8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人民币(D )
A.5万元                B.2万元
C.6万元                D.3万元
85.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C )
A.主合同不存在,从合同也不能存在   B.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C.主合同和从合同都能独立存在       D.主合同的存在不依赖于从合同
8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了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属于(D)
 A.有效合同              B.绝对无效合同  
  C.相对无效合同          D.效力待定的合同
87.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C)
A.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88.以下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D)
A.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            
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89.债务人欲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则(B )
A.应当通知债权人         B.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D.不必通知债权人
90.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B)
 A.招标  B.投标C.开标   D.决标
91.我国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工资的(C)
A.100%       B.150%       C.200%     D.300%
92.在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工程师收到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有关争端文件后作出决定后,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和承包商的期限是(C)
A.30天内     B.40天内      C.42天内    D.45天内
93.下列关于项目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D )
A.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是综合性
B.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
C.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D.国家机关是最广泛、最主要的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94.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B)
A.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B.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二年
C.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D.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95.根据《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D)
A.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B.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C.如果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D.《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包括建筑产品
96.下列哪项不属于专属管辖(D)
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B.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D.因合同违约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产生索赔的原因有(ABCDE)
A.当事人违约   B.合同缺陷
C.不可抗力     D.合同变更
E.工程师指令
2.按公司信用基础不同,可将公司分为(DE)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人合公司
E.资合公司
3.根据《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E)
A.凡缺陷产品导致损害的,无论生产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向受害者赔偿损失
B.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C.如果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D.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包括建筑产品
E.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不包括建筑产品
4.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产生索赔的原因有(  ABCDE     )
当事人违约B.合同缺陷
不可抗力 D.合同变更 E.工程师指令
5.按公司信用基础不同,可将公司分为(  DE     )
D.人合公司 E.资合公司
6.根据《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BCE  )
凡缺陷产品导致损害的,无论生产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向受害者赔偿损失
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如果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E.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不包括建筑产品
7.保险合同的特点有(  ABCD   )
A.双务合同    B.要式合同    C.格式合同     D.射幸合同
8.保险合同的特点有(ABCD)
A.双务合同    B.要式合同    C.格式合同     D.射幸合同    E.非要式合同
9.下列关于项目管理中劳动争议解决表述正确的是(ABCD)
A.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C.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
D.劳动争议的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
E.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的30天内申请劳动仲裁
10.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CD)
A.事业单位不需按《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B.《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采取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措施
C.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D.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E.会计核算一律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11.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有(ABCD)
A.人合兼资合性          B.股东人数限制性
C.股权转让严格性        D.筹集资金的封闭性
E.公司资本等额性
12.下列情形中,不得撤销要约的有(ABE)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C.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13.根据《标准化法》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E)
A.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B.依据标准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不同,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C.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D.行业标准效力同于国家标准
E.企业标准仅在制定标准的企业范围内有效
14.民事诉讼证据有(ABCDE)
A.当事人的陈述         B.物证
C.视听资料             D.证人证言
E.勘验笔录
1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的合伙企业事务有(ACDE)
A.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B.处分合伙企业的车辆
C.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D.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E.普通合伙人变为有限合伙人
16.下列各项属于要约邀请的有(ABC)
A.招标公告       B.招股说明书
C.寄送的价目表           D.悬赏广告
E.内容确定具体并表明受约束意思的商业广告
17.国际竞争性招标以外的其他招标方式有(ABCDE)
A.有限国际招标           B.国内竞争性招标
C.国际和国内询价采购     D.直接采购
E.自营工程
18.关于诉讼时效表述正确的是(ABC )
A.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胜诉权
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C.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
E.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19.民事诉讼证据有( ABCDEFGH)
A.视听资料             B.书证
C.当事人的陈述         D.证人证言
E.鉴定意见            F.物证
G.电子数据             H.勘验笔录
20.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C)
A.事业单位不需按《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B.《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采取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措施
C.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D.我国境内的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
E.会计核算一律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1.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股东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事项有(ABCD)
A.公司减少资本         B. 修改公司章程
C.公司合并             D.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
E.公司发行债券 
22.工程招标可以分为(ABCDE)
   A.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B.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C.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D.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E.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23.协议管辖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是(ABCD)
A.被告住所地法院  B.合同履行地法院C.合同签订地法院  D.原告住所地
E.双方协商确定的任何地点法院
24.关于诉讼时效表述正确的是(   ABC   )
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胜诉权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5.民事诉讼证据有(ABCDE )
A.视听资料     B.书证    C.当事人的陈述  D.证人证言  E.鉴定结论
26.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BC   )
B.《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采取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措施       C.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27.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股东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事项有(  ABCD    )
A.公司减少资本   B. 修改公司章程    C.公司合并   D.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
28.工程招标可以分为(   ABCDE  )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29.协议管辖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是( ABCD    )
A.被告住所地法院        B.合同履行地法院    C.合同签订地法院        D.原告住所地
30.项目管理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特点的(   ABCDE    )
A.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B.专业性  C.保密性  D.裁决的终局性      E.执行的强制性
31.根据《价格法》,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有( ABCDE    )
A.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      B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    C.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D.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E.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
32.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股东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事项有(  ABCDE    )
A.公司合并   B.公司分立     C.公司增加资本    D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    E.公司减少资本
33.根据《价格法》,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有(ABCDE)
A.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      B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
C.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D.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E.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
34.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股东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事项有(ABCDE)
A.公司合并           B.公司分立
C.公司增加资本         D.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
E.公司减少资本
35.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执行国家定价,在甲公司逾期提取货物或逾期付款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BD)
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E.不论上涨、下降,其执行结果将对乙公司不利
36.项目管理纠纷的仲裁解决的特点的(ABCDE)
A.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B.专业性C.保密性   D.裁决的终局性
E.执行的强制性
37.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允许的出资形式有(ABCE)
A.货币 B. 实物C.土地使用权D. 劳务
E.知识产权
三、填空
1.项目管理主要是由(社会组织)完成的。
2.根据《会计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阻止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3.我国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歌姬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指定定价目录。
5.《产品质量法》规定:“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
6.标准复审一般不超过(五年)。
7.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的效力仅次于国家标准,并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8.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标准)是最低一级的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标准冲突。
9.《建筑法》并非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换言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库、矿井等专业建筑工程的建造和安装活动不适用《建筑法》。
10.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12.发包人应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1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5.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制服不低于工资的150%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制服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得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6.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由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17.职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不满时,不能随意调动其工作。
18.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19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20.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公司业务。
21.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不设监理会,仅设1-2名监事,本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22.公司每年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为公司利润的5%。
23.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前入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5.在FIDIC编制的合同条件中,以(施工合同条件)影响最大,应用最广。
26.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设在用人单位内部,也可以由各地方的工会负责组织。
27.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之前。
28.(自然人)不能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人。
29.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3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股东会行使职权主要采用决议的形式,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合同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3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33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
34.与一般民事仲裁不同,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35.《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7.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3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物所资质。
39.法律规范在逻辑上是有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的
40.会计核算时以(货币)为计量单位
41.我国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2.《价格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43.与此相适应,定价形式包括以下三种:1市场调节价2政府指导价3政府定价
44.《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老百姓)
45.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涉及工业企业、服务企业和建筑企业三大领域。
46.总则:1立法目的2计量法德适用范围3法定计量单位(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4管理体制和主管部门。
47.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是我国标准化的最基本法律,该法德制定,标准着我国标准化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更好的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国务院于1990年4月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标准划法实施条例》)
48.根据《产品质量法》第8条的规定,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49.这一制度是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50.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可以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三类。
51.《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5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
53.《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责任形式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54 . 3月15日被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55.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服务的费用的(1倍)
56.《建筑法》于 1997年11月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57.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的规定,(建设部)是综合管理全国“三键三业”等建设
事业的职能部门。
58.可以把法律规范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三类
59.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工程监督管理部门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4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
60.目前收入最高的是:金融
61.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62.《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
63.项目管理法规关系是有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体系和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
6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65.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66.项目管理法规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67.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
68.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69.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70.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71.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72.这些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73.合同的转让:1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需要债权人)2债务承担3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74.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
75.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支付违约金4赔偿损失5定金罚款
76.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7.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78.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79.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即独立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0.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项目;技术比较复杂或者专业性很强的货物、期限紧张或者使采购价值低、需要保密
81.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要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82.招标的种类:货物招标、工程招标、服务招标
83.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包括报刊(报纸、杂志等)、信息网络等,对于比较小的一些项目也可以通过广播、通告牌、布告栏等发布。
8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85.资格预审的程序:资格预审通告、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86.招标文件在招标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87.我国有限公司的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
88.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非常设性机构。
89.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其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90.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
9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92.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
93.评标专家库由省级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主组建
94.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评价专家,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00人2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3有满足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需要的必要设施和条件4有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95.专家人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96.工积金分为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97.评标委员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3分之2)
98.初步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
99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00.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
10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0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04.劳动合同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单方解除和自行解除
105.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第一种情况是无需预先通知的解除第二种情况是预先通知的解除
10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07.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108.劳务派遣:1当劳务派遣当事人2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3劳务派遣协议
109.退伙的形式通常有:声明退伙、当然退伙和除名。
110.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111.资质申请与审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11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16——18周岁
113.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社会保险、单位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114.《工会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包括:1自然人2法人
115.《工会法》适用的法人主要包括:1企业2事业单位3机关
116.工会各级组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17.对于工程投标建筑的投标人不是个人必须是(法人)或(组织)
11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19.基层工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120.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 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121.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122.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12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24.保险利益根据其性质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两大类
125.保险利益的构成:1保险利益应该是合法的利益2保险利益是确定的利益3保险利益时有价值的利益
126.享有保险利益的人主要包括:1对保险标的享有所有权的人2对保险标的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人3合法占有人,包括保管人、承租人、承包人、承揽人等;4对保险标的享有担保权的人5期待劝权人
127.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
128.产品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当然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免除民事责任的一般条件,同时针对产品责任的特殊性,《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了以下几种特殊的免责条件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129.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130.保险人义务的履行:1给付保险金2保守秘密
131建筑工程一切险多数由(承包商)负责投保
132.对考核期的保险任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费用
133.项目管理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
134.项目管理纠纷的仲裁解决有以下特点:1体现当事人的意识自治2专业性3保密性4裁决的终局性5执行的强制性
135.项目管理纠纷的诉讼解决有以下特点: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3二审终审制4执行的强制性
136.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137.争议解决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8.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实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39.劳动争议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14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
14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142.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44.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方式:1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2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145.依据标准的制定机关其效力的不同,这些标准可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146.仲裁的原则:1自愿原则2公平合理原则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
147.诉讼参加人:1当事人2共同诉讼人3代表人诉讼4集团诉讼5第三人
148.诉讼参加人包括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149.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150.民事诉讼的种类:1证书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151.证据的保全:1法人2公证人
152.起诉步骤:1民事诉讼2一审
153.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2告诉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宜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证书、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解读勘验笔录
15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55.人民法院审理对原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156.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157.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投人,也称“业主”
158.合同的生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59.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 和 有限合伙企业。
160.工程勘察资质分为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161.仲裁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名词解释题
1.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参加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6.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在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8.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
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在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因此与无权代理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并使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9.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10.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1项目管理法律关系:项目管理法律关系是项目管理中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依据法定或指定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制度. 
13.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4.项目管理法律关系:项目管理法律关系是项目管理中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5.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的所有人依照法律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6.法: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广义的“法律”一词是与“法”通用的。
17.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条款。
18.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即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 
19.项目管理法律事实:能够引起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 
20.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21.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2.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3.法律规范:是指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体行为规范。
24.项目管理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或者涉及项目管理活动,受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
25.事件:是指不以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客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26.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7.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在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中,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这些行为都可以成为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
28.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
29.企业标准:是指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由企业自己制定的仅在本企业范围内有效的标准。
30.施工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理、设备安装和装修施工承包的单位。
31.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待定人的意思表示。
3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他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比如价目表的寄送、招标公告、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等,即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符合邀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3.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35.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商都可以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36.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37.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38.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
39.保护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护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40.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41.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
42.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3.严格责任原则:即凡缺陷产品导致损害的,无论生产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向受害者赔偿损失。
44.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此采购事宜进行直接谈判,最后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45.联合体共同投标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即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的组织方式。
46.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7.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依据法定或指定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制度。
48.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依据国家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经过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审核,通过颁发证书的形式,证明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
49.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方的。
50.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51.格式条款:事实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条款。
52.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吸收或者新设的方式形成一个新的实体公司。
53.退伙是指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退出合伙,消灭其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行为。
54.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5.询价采购:也称货比三家,是指采购人向国内外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按照质量相同且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56.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工程具备隐蔽条款和达到专业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验收。
57.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是指欠缺生效条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58.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9.债权: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规,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60.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致使公司法人资格发生消灭的行为。
61.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62.合伙企业财产: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收益的财产总和
63.价格:《价格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64.服务质量管理:是指制定服务质量方针和目标,并通过服务质量体系使其得以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
65.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66.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条款
67.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竞争性谈判方式:所谓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直接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68.自营工程:自营工程师土建项目所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它是指采购人不通过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而直接使用当地的施工单位来承建的土建工程。
69.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仙姑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70.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71.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一般按照套数发售。向投标人供应招标文件套数的多少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复杂程度等来确定,一般都是一个投标人一套。
72.中标: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的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在失业期间,为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74.工会组织(建设):按照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75.基层工会组织: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76.保险的概念: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诺给负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77.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力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78.诉讼:是指项目管理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
79.管辖: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80.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影响来确定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公分四级。分为基础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
81.地域管辖:通常是“原告就被告”。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2.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83.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将某一案件指定其管辖区内下级法院管辖。
8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为了保障法院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得以改正特设的一种程序。
85.服务:ISO对服务的定义是:“服务时为满足顾客的需要,供方和顾客之间接触的活动以及供方内部活动所生产的结果。”
86.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
87.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即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也被称为法的渊源。
88.要约合同与不要约合同: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约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约合同。
89.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90.单一来源采购:即没有竞争的一种谈判采购方式,是指达到了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标准,但当适当条件下采购人向单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
91.开标:是指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启封揭晓,由开标主持人逐一宣读投标文件。
92.原保险:即我们一般所称的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构成保险关系的保险。
93.再保险:有陈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形式。
94.保险利益:可保利益,是保险事故发生后担保人在经济上愿意承受的损失。
95.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96.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的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97.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为作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
98.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99.质量管理技术基础法:主要是指作为质量管理技术基础的标准化和计量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100..地方标准:是指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标准。
101.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实现其功能而应具备的特性的总和。
102.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
103.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力,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五、简答题
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3.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2)公平竞争原则(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4.我国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
(1)工程本身。 (2) 施工用设施和设备、 施工机具和场地清理费             (3)第三者责任。 (4) 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和由被保险人看管或监护的停放于工地的财产
5.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6.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具有的法律特征
(1)必须签订联合协议。(2)不具备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应当是潜在投标人的自愿行为。
7.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款调整的范围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一周内因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或增减。
8.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9.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公司法的特征
(1)兼有组织法与活动法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2)兼有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3)兼有任意法与强制法双重性质,以任意法为主
1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适用范围:
(1)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2)工业厂房、电站;(3)公路、铁路、飞机场;(4)桥梁、船闸门、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12.《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合法原则,《价格法》倡导正当竞争、公平交易,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要予以制止;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原则,我国市场体系不完善,公平、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还未建立起来,加上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行为不规范,因此要求政府采取必要的手段,对价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
13.索赔产生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和其他第三方面原因
14.服务产品的特点
无形性;非贮存性;同时性,多变性
15.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
工程师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
16.我国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
根据《建筑法》规定,保修范围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
17.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1.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缴纳保险费、出险通知、危险增加通知、预防风险、施救义务。
22.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归责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原则,即凡缺陷产品导致损害的 ,无论生产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向受害者赔偿损失。
构成要件:(1) 产品有缺陷和有损害结果。(2) 产品缺陷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或者销售者不能指明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在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23.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1分);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4.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为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5.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26.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宣告破产;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27.《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合法原则,《价格法》倡导正当竞争、公平交易,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要予以制止;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原则,我国市场体系不完善,公平、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还未建立起来,加上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行为不规范,因此要求政府采取必要的手段,对价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
28.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
工程师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
29.建筑业企业的分类以及各自从业范围: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30.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务如实如地告知保险人。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均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1.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吊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32.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建立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级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建立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级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建立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级工程。
33.服务产品的特点
 无形性;非贮存性;同时性;多变性
34.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和有偿合同  (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4)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35.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缔约一方受损失   ( 2)  缔约当事人有过错  ( 3)  合同尚未成立
36.索赔产生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和其他第三方面原因
37.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条件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1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8.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
工程师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
39.要约不得撤销的有:
(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40.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包括:
(1)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2)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和方式(3)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41.表现代理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声明授权,是无权代理的;(2)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4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百分之十的。
43.施工企业资质分类 书上P42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44.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
答:1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2虚列或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3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4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隐瞒利润5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45.生产者得禁止性义务?
答:1生产者比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参杂、参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铲平冒用合格产品。
46.中大偏差?
答: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查过投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投标方式、检验标准和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7.及时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
答: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8.预先通知劳动合同解除的?
答:即用人 单位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9.因经济关系而发生解除的劳动合同的解除
答:1依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50.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答: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为成年人的。
51.仲裁协议的内容
答: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52.法律规范的构成:
假定,处理和制裁。
53.法律规范的种类:
从法律规范确定的行为规范的性质角度讲,可以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54.我国法的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国际条约。
55.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56.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项目管理关系建立之初即受法律法规规范;第二,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社会关系也需要受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有些项目管理的具体活动,法律法规并不进行规范,但这些管理活动仍然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一旦超越,也会形成法律关系。
57.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
综合性是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
58.项目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项目管理法律关系主体,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客体,项目管理法律关系内容。
59.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的原因: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60.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回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
61.所有权消灭的原因:
1.所有权客体消灭2.所有权转让3.所有权抛弃4.因强制手段而消灭5.所有权主体的消灭。
62.债产生的根据:
1.合同2.侵权3.无因管理4.不当得利。
63.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流失或者毁损的。
64.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措施:
1.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主体,切实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 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事项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抗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4.规定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65.会计账簿包括: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66.定价形式包括:
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67.政府指导价格和政府定价的范围: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68.实行听证会制度的好处:
实行听证会制度,有利于沟通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有利于促使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有利于提高小飞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于使价格决策形成多方制约的格局,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较少盲目性、片面性。
69.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指定价格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义务:1.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2.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竞争措施3.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70.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包括:
一是产品管理质量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二是有关特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三是有关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四是产品责任法。
71.标准可分为四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个企业标准。
72.《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还不包括建筑产品,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如果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则仍然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73关于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保护包括:
产品质量管理法、有关特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有关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产品责任法。
74产品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产品质量应该符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75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3销售这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病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产品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合法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者冒用其他人的厂名、厂址6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等质量标志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以假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76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在第二章专门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
1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2真情知悉权,又称知情权、了解权、获取信息权等,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获得相关知识权、又称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受尊重权9监督权
77.经营者的义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与消费者发生交易关系时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3保证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标明真实名称或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7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8承担售后服务的义务9保证公平交易的义务10维护消费者的人格权益
78.服务业
(服务业的范围十分广泛GB/TI90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第2部分:服务指南》附录A列举了12个领域,近70个类别:1接待服务:饮食、旅店、旅行社、娱乐场所、广播、电视、度假村2交通与通讯:机场和空运、公路、铁路和海上运输、电信、邮政、数据通信3健康服务:药剂师/医生、医院、救护队、医疗实验室、牙医、眼睛商4维修:电器、机械、车辆、热力系统、空调、建筑、计算机5公用事业:清洁工作、废物处理、供水、场地维护、供电、煤气和能源供应6贸易:批发、零售、仓储、配送、营销、包装7金融:银行、保险、津贴、财产服务、会计8专业服务:建筑设计(建筑师)、勘察、法律、执法、安全、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咨询、培训和教育9行政管理:人事、计算机处理、办公服务10技术:咨询、摄影、实验室;11采购:签订合同、库存管理和分发12科学:探索、开发、研究、决策支援。
79.服务质量:
一般我们可以从以六个方面来度量质量:1功能性,即服务功能上满足顾客的生命健康及其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如航空、铁路和汽车运输服务中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服务质量特征3经济性,即顾客获得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合理程度,通常与服务等级相联系,如不同的星级宾馆,收费标准也不同4时间性。即顾客在获取服务时,在时间上满足要求的程度,包括及时、标准和省时等三个方面的要求5文明性。即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服务人员的文明程度,如亲切友好的态度、清洁优雅的环境、和谐的气氛等方面的要求。6舒适性。即在服务过程中,顾客感官上受到舒适程度,包括服务设施的适用舒适,服务方式的方便有序等方面的要求。
80.我国的服务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这些法律主要有1《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3《中华共和国保险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8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原则5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82.产品责任的构成包括:
1.产品有缺陷2.有损害结果3.产品缺陷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83.产品责任的免除的免责条件: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84.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1.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2.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
85.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节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6.生产者的禁止性义务包括:
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命令淘汰的产品;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出合格产品。
87.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赔偿损失7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
88.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1.销售者先行赔偿制度2.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连带赔偿制度3.服务赔偿制度4.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赔偿责任5.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连带赔偿责任6.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7.虚假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
89.我国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规范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从事的建设工程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90.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形式:
1法律——建筑法;2行政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技术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91.我国质量管理法律体系构成:
质量管理法律体系包括1法律  (计量法)(标准化法)(建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进口商品检验法)2行政法  (建筑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3部门规章4地方规章5地方政府规章
92.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1.建设单位2.勘察、设计单位3.施工单位4.工程监理单位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
9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物质量的形式阶段,勘查工作质量、设计工作质量均要在这一阶段得以实现。施工阶段的质量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施工单位是建设市场的主要责任主体之一。它的能力和行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起关键性作用。施工单位是否有能力承担某一工程,可用该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来衡量。
94.遵照《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最低保修期限做出具体规定: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设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改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结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允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5.合同法中的自愿原则的含义:
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相对人;第三,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内容;第四,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
96.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97.合同的其他分类:
(1)计划与非计划合同,计划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签字的合同;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医院订立的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有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愿意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则要求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会完成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
(4)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需给予另一方相应权益,方能取得自己利益的合同;而无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无须给予相应的权益即可从另一方取得权益。
(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胁迫等于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99.合同无效的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100.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1.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01.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原保险和再保险。
102.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第52条明文规定,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除配偶、子女、父母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没有形成扶养、赡养关系,但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103.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理解性记忆)a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b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c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d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e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f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104.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适用范围: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105.项目管理纠纷的仲裁解决有以下特点:
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专业性;保密性;裁决的终局性;执行的强制性。
106.项目管理纠纷调解解决有以下特点:
1.有第三者介入作为调解人,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但以双方都信任者为佳;2.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的解决纠纷;3.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4.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107.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08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
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08.管辖分为: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109.专属管辖:
是指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支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0.专属管辖包括:
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被继承人死亡纠纷。
111.证据的种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112.国际竞争性招标以外的其他招标方式:
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国际和国内询价采购、直接采购和自营工程。
113.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采购原则:
1.在项目采购中,必须注意经济性和效率性;2.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合格的投标人承包项目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不论投标人来自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际;3.世界银行作为一个开发机构,其贷款项目应促进借款国的制造业和承包业的发展。
114.工会任务:
1工会在维护方面的任务2工会在参与管理方面的任务3工会在经济建设方面的任务4工会在教育职工方面的任务
115.合同转让包括: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116.同时履行抗辩权包括: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17.承诺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有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118.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代表订立合同的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
119.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2.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3.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4.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旅行的义务。(对价给付是指一方履行的义务和对方履行的义务之间具有互为条件、互为牵连的关系并且在价格上基本相等。)
120.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终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3.丧失商业信誉的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21.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交付违约金5.定金罚则。
122.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2.公平竞争原则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12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24.公开招标的优缺点:
优点,第一,在涉及使用公共基金时,政府代理机构必然对所有与公共基金有直接或间接捐款关系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均等的机会;第二,竞争的结果有利于最经济地利用公共基金;第三,公开竞争性招标的方法可以起到防止浪费、贪污和偏袒的保证作用。缺点,第一,单纯依靠书面文件确定中标人本身的缺陷;第二,招标成本高,第三,招标周期长。
125.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项目:
1.技术比较复杂或者专业性很强的货物、工程、服务。2.期限紧张或者是采购价值低3.需要保密。
126.招标的种类:
(按招标对象分类)1.货物招标2.工程招标3.服务招标。
127.工程招标: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128.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地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4.劳动报酬;5.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6.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住所;7.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29.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强定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30.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的劳动合同)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老的那个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老的那个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该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具剧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32.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3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行事职责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绝改正的
6.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134.即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需要与劳动者达成合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包括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即时解除,即用人单位无需以任何形式提前告知劳动者,就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第二种情况是需要预先通知的解除,即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第三种情况是因经济性裁员而发生的解除。
135.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哪些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36.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1)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即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集体合同内容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全体劳动者的义务为主要内容;(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137.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包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138.按照保险的实施形式可分为: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以风险是否转嫁为标准可以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139.缴纳出资:
出资人依约定的认缴数额和出资方式进行出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实物、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140.公司的特征: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应依法成立。
141.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人合资合兼备2.筹集资金的封闭性3.公司资本不等额性4.股东人数限制性5.股权转让严格性6.组织机构简化性。
142.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总额3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43.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1发起人2草拟章程3必要的行政审批4缴纳出资5经验6申请设立登记7登记发照
144.股份公司的特征:
1.全部股份等额2.股东人数无上限3.公开募集资本4.股份自由转让5.资合性公司6.信息公开7.设立条件严格、程序复杂。
145.股东权利:
表决权、分红权、转让股权权、知情权(主要保护中小股东)、提议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权、异议股东权利回购请求权、参与剩余财产分权、继续劝、请求司法经济权。
146.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股东会对外不代表公司,对内也不管理业务。
147.股东会的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的投资计划,选择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总裁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148.监事会的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4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私章程所定的人数的2/3;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实收股份的总额的1/3;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理会提议召开时,一般经出席会议1/2以上表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特别的(对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修改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形式)需经代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150.公司公积金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10%的利润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51.公积金的用途:
在于弥补公司亏损和增加资本,动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152.公司解散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153.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契约性2.人合性3.平等性4.非法人性5.无限性。
154.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名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55.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和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56.合伙企业的财产: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57.合伙企业的执行方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由部分合伙人执行3.由一名合伙人执行4.各合伙人分别执行。
158.退伙的形式以及各自情形:
声明退伙、当然退伙、除名。声明退伙的情形:1.合伙人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159.当然退伙的情形: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的3.合伙人丧失偿还能力4.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资产份额5.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其丧失该资格的。
160.除名的情形: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3.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合伙协议约定的除名事由出现。
161.资质审批: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批,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审批制度。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它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源、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应当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62.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独立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63.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还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164.实行资质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
(1)建筑业企业;(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3)工程监理单位;(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165.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有以下理由:
(1)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
(2)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
(3)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
(4)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革命。
166.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67.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68.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169.工程师的职责:
(1)工程师委派具体管理人员;
(2)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
(4)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
六、论述题
1.试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及程序   
 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为1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法 定最低限额是人民币3万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章程通常由全体股东共同参与制订,章程应  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等相关法定事项。
(4)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公司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或有限公司”字样,其组织机构一般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程序:(1)发起人发起 (2)草拟章程 (3)缴纳出资、验资 (4)申请设立登记 (5)登记发照
2.试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答: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合同法中的自愿原则有以下含义: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相对人;第三,合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内容;第四,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当然,合同的自愿原则是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的。
(3)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应正当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使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均衡。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人们在交易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不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而且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经济利益。
4.试述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规定的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答: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物质量的形成阶段,由于施工阶段涉及的主体比较多,生产环节多,时间长和影响质量稳定的因素多,协调管理难度比较大,因此,施工阶段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3)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
(6)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7)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8)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9)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
5.试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按下列要点展开:
(1)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性,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2)有限公司筹集资金封闭,股份公司可以对外募集资金。
(3)有限公司资本不分成等额股份,而股份公司资本要分成等额股份。
(4)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受限制,而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自由。
(5)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简化,而股份公司组织机构健全。
6.试述我国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内容(简答,要点;论述,全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他是消费者最基本的的权利。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真情知悉权。又称知情权、了解权、获取信息权。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在正确判断的基础之上作出科学的消费决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具体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此项权利正式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交易原则的体现。
(5)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此项权利是消费者在受到损害时获取法律经济的重要权利。求偿的主体既包括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也包括没有购买商品但使用商品的消费者,还包括未购买又未使用商品,但因其他使用商品而受到损害的人
(6)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它能够使消费者从分散走向集中,通过集体的力量来改变自身在消费活动中的弱者地位,已与经营者相抗衡,消弱事实中交易双方的不平等性,从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目前我国消费者成立的维护其权益的社会团体主要是消费者协会
(7)获得相关知识权。又称受教育权。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权利。为了使该权利得以实现,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国家有关机关、大众传媒、教育机构以及经营者都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常识和咨询。可以说,获得相关知识权既是消费者的权利,又是消费者的义务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失职违法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7.试述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混合型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已经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不论他们之间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适用 《劳动法》。
2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机关以及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都不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适用《国家公务员法》。  
 3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是指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 
 4)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劳动法》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之间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劳动关系中应被视为用人单位。
8.试述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答:工程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之一,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监理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等级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二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
9合伙人对外代表权包括:
第一合伙人的对外代表权包括的基本权利是:(1)出卖合伙企业产品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提供服务(2)购买合伙企业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其他物品(3)接受合伙企业债务人的清偿、签发收据(4)为企业雇佣工作人员。
第二,所有合伙人都拥有对外代表权。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人的,合伙企业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第三,合伙人按协议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被委托的合伙人享有对外表权,但由此产生对非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第四,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由于执行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合伙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0.迟到的承诺:
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承诺,按照迟到的原因不同,合同法对承诺的有效性作出了不同的区分。(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否则该超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对要约人不具备法律效力。(2)非受要约人责任原因延误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对于这种情况,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否则承诺有效。
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率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11代表代理订立的合同:
代表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基于此项信赖,该代理行为有效。(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代表订立的合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无处分全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效力有效”无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但是,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合同有效: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订立的合同有效;2无处分权人通过订立合同去的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12.定金罚款:
2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球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
13.承担缔约过失的情形
答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指一方没有订立合同的诚意,假借订立与对方磋商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行为。如甲施工企业知悉自己的竞争对手在协商与已企业联合投资,为了与对手竞争,遂与乙企业谈判联合投标事宜,在谈判中恶意拖延时间,使竞争对手失去与乙企业联合的机会,之后宣布谈判终止,致使乙企业遭受重大损失。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是指以涉及合同成立于否的事实予以隐瞒或者提供与事实而与相对人进行磋商;施工企业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而谎称具有;没有得到进口许可而谎称获得;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等)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主要指当事人一方对附随义务的违反,即违反了通知、保护、说明等义务)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应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题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但是,因为建设工程周期长,环节多,点多面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室一项专业性强、技术性强,而且有很繁杂的工作,政府部门不可能有庞大的编制,亲自进行日常检查工作,这就需要委托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来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也就是说,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也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管理。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为2003年8月5日施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15.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其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有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它与有限公司比较有如下特征:
(1)全部股份等额:股份公司股份等额划分,以股票形式由股东持有,这是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区别;
(2)公开募集资本: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来获得公司所需资本;
(3)股份自由转让:股份公司对股东转让公司股份,一般不加条件限制,法律上除记名股票和特定股东转让有所限制外,对无记名股票和继承性转让均不加以限制;
(4)资合性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股份公司是典型资合公司,公司股东构成不以相互依赖为基础,公司与股东个人的名誉、地位、资产等无关。股东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出资;
(5)信息公开:股份公司需定期向社会或股东披露有关信息,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方案、资产负债情况等;
(6)设立条件严格,程序复杂。

上一条自考独立本科 项目管理软件 07171
下一条项目时间管理复习资料下载

 版权所有:长春市德邦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吉ICP备13004476号

 电话:0431-85690458 地址: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人民大街5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