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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复习资料

发布日期:2013-11-12 点击次数:1813
内容提要:

企业反倾销技巧与策略05320   

填空         联系人 许老师 QQ530515000  电话15543529056 QQ 530515000

1. 反倾销应诉的基础是(准备好应诉材料)

2. 一种商品一旦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马上会影响该商品对该进口国的正常进口

4.不完全竞争的特征是(高度垄断)

5.康德拉季耶夫周期波动特点显示:(经济力量扩展高度紧张时,要么会爆发激烈的贸易战、货币战,要么以军事对抗解决经济问题)

7. (美国 )的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重视直接利益的争夺

8.《反倾销协议》在反倾销税征收期限上作了规定,任何反倾销税自征收之日起,(五年)内应予以结束

9. 世贸组织正常价值确定中最直接的方法是(出口国价格)

10.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的期限一般比较(长)

11.近年来,中国所占世界市场份额不断提高,进入世界市场的商品尤其以 (制成品) 居多

12.中国出口企业大多依赖 (低价) 战略打入国际市场

13.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当某一产业部门属于(市场)导向型产业时,美国商业部则可能改用市场经济国家方法确定该产业商品的正常价值

14. 截止2001年底,中国对外公告的反倾销申诉案例已经有(20)起

15.多年以来,由于主客观方面的种种原因,在对华反倾销调查案件中,最终以有利于中方企业的结果而结案的比例(较小)

16. 为满足国际技术创新发展的需要和国际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应该加大 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商品的出口)

17.1990年美国经济萧条,按美国海关统计我对美国出口152亿美元,不足1993年我国对美国出口额的一半,而反倾销案则多达10起之多。这说明反倾销一般与这个国家的 (经济情况好坏 ) 有关

18.一旦发生反倾销诉讼,国外进口商与我出口商的利益往往是(一致)

19.美国负责反倾销法执行的机构有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

20.反倾销案一旦裁定进口产品有倾销,将对来自我国不同出口商出口的产品给予一个统一的反倾销税,而应诉企业 可以 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给予分别裁决的请求

21.听证会的目的在于为各利害关系方提供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 不设 (辩论程序)

22. 那些货物和资源由政府计划部门而不是市场中自由设定的价格来配置的国家一般被称作(非市场经济体)

23.依据市场或行业组成方式,微观经济学将市场划分为四种类型,按照这一划分,汽车、钢铁行业一般应属于(寡头垄断)

24. 产品一旦被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并不意味着出口企业被判了死刑。在开拓其他市场的同时,企业还可积极通过 (复审 )方式来寻求推翻原判

25.美国在1916年首次在《税收法》中确定了(反倾销条款)

26.中国与美国、日本、欧盟等国之间的倾销与反倾销,最突出之处在于( 受害深 )

27.二战结束不久,美国就制定了 (马歇尔 )计划,用280亿美元来援助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复兴

28.1993年12月19日在美国的(西雅图) ,美国组织召开了由亚太地区15国首脑参加的亚太经济合作非正式会议

29. 战后美日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分为五个阶段,第四阶段是(相互主义)的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阶段

31.20世纪90年代,金融 领域的斗争与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日趋激烈,成为新的热点

32.二战以后,国际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首先出现在 欧美 之间

33.1962年,美国总统根据美国的《贸易拓展法》提议召开的新一轮关贸总协定谈判称为(肯尼迪 )回合

34.1956-1962年的日美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涉及的是(纤维制品)

35.战后美日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个别产品 )的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阶段

36.1993年12月在西雅图亚太主要国家首脑非正式会议上,( 农产品 )不是美国一再要求日本限制对美国出口的产品

37.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和日本为争夺全球市场份额进行了艰苦的贸易战,其中( 汽车) 贸易战是双方较量的主要领域

38.(经济全球化) 发展使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日益加深,这也使得有经贸摩擦的各方愿意以协商来解决争端

39.依据市场或行业组成方式,微观经济学将市场划分为四种类型,按照这一划分,电力、电信等公用事业一般应属于(完全垄断)

40.国际经济理论研究表明,各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有两个,它们是: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

41.从18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后期,中国几乎是唯一的倾销国

42.关贸总协定在 (肯尼迪) 回合提出了非关税限制问题并确定了发展中国家指导本国贸易的总目标

46. 20世纪70年代,琼斯和萨缪尔森提出了(绝对优势)模型

47.依据市场或行业组成方式,微观经济学将市场划分为四种类型,按照这一划分,农产品一般应属于(完全竞争)

48.倾销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垄断优势)

50.总体经济活动的扩张与收缩交替反复出现的过程指的是(经济周期)

51. 倾销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歧视,实施倾销的基础在于(市场细分 )

52.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世界各国的生产经营成本曲线(不可能一致)

53. 日本反倾销法制定了近20年,实施的第一起反倾销案就是针对中国出口的(钛合金)

54.中国在1997年诞生了有史以来第一部反倾销法

55.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针对中国反倾销的拉美国家,其确定的反倾销税率相当一部分为(300%-600%)

56.由于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生效,要求各国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取消进口数量限制,而使各国为抵消这一谈判结果对本国工业的冲击,纷纷采用反倾销措施

57.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这说明,我国(出口市场集中)

58.非市场经济国家多实行(多重)汇率

59.1988年之前,美国反倾销法一直视中国为国家控制经济体制,对中国实行替代国价格方法

60.在欧盟反倾销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在美国对同类产品反倾销时,不一定 能够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61.只有扭转了我国企业出口过程中的(出口竞销)局面,才能防止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局面

62.我国企业要避免反倾销首要的就是(规范自身)

63.我国的出口商品遭到国外企业的反倾销控诉后如果不积极应诉,进口国将根据其反倾销调查机构调查的结果进行最终裁定,往往会对我国的商品征收 (最高)程度的反倾销税

65. 美国负责反倾销法执行的机构,美国商务部负责调查是否存在倾销

66 .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

67.传统的经济周期包括(4)阶段

68. 美国的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重视直接利益的争夺

69.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将(《反倾销协议》)列为这个组织的基础协议

71.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平均每6-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中,就有1起针对中国产品

72.倾销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歧视,实施倾销的基础在于(市场营销)

3.比较优势最早是由(李嘉图)提出来

73.市场经济待遇问题及与此相关的种种问题是国外对华反倾销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

74.我国出口的多是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等附加值低的产品,这说明,我国(出口结构集中)

75.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多实行多重汇率,其中进行商业交易的汇率是指(商业汇率)

76在1982年中国输美蘑菇罐头反倾销案中,美国商业部以印度尼西亚作为中国的替代国,其最大的错误在于地理位置相差较大

78. 1993年4月,墨西哥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涉及十大类4500余种商品,成为迄今世界贸易史上最大的反倾销案

79.在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方面,政府应该通过立法等手段明确控制敏感性商品的出口数量,充分调查国外的市场行情,灵活地调整出口商品数量来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可能性

81.反倾销协议中规定,如进口国主管机关确定倾销幅度属微量,或倾销进口产品的实际或潜在的数量或损害可忽略不计,则应(立即终止调查)

82.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际贸易出现于(16)世纪

84.20世纪70年代,萨缪尔森和琼斯提出了(特定要素)模型

85.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规模经济主要存在于(制造业)

87.就贸易保护手段而言,从增进效率与提高福利意义上讲,大部分非关税壁垒与反倾销税的征收相比(前者劣于后者)

88.反倾销措施的采取主要有(三个)必要条件

89.倾销差额占出口价格,用百分比计不到(2%)视为微量

90.过去我国被投诉和调查的商品大多是(简单加工商品)

91.我国出口商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受阻于国外市场,势必返销国内市场,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不属于它的后果

92.1997年中国对欧盟的出口额达到324.9亿欧洲货币单位,成为欧盟第四大商品供应国

93.那些货物和资源由政府计划部门而不是市场中自由设定的价格来配置的国家一般被称作(非市场经济体)

94.美国反倾销法要求市场导向型产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95.1990年以来,中国的私营企业及公司合营企业的经济产出占全国的(2/3)以上,并且这个比例每年都在增长

96.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是(2001年12月11日)

97. 根据“国际法”中的对等原则,对那些一心针对我们实行不公正反倾销的国家应该迫使其放弃不公正的反倾销行为

98.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掌握各出口市场国的国内产品进口详细情况、相关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和相关协会在起诉方面的动向以及政府部门的态度等

99.反倾销应诉的关键是(选择好律师)

100.美国负责反倾销法执行的机构有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

101.发达国家力图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主要是想借此抵消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

102.(非均衡收益格局)是国际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产生的根源

103. 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际贸易出现于(16)世纪

107.从一般经济技术角度分析,可将世界上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的所有国家分为(六种)类型

108.截止2001年底,中国对外公告的反倾销申诉案例已经有(20)起

109. 世贸组织关于正常价值的认定主要有(三种)方法

111.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始终遵循(以出量进)原则

112.从出口商品结构上看,支持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的主要是(制成品)

113.在非市场经济体下,资源的配置由(国家)决定

114.1998年7月1日起生效的欧盟理事会第905/98号法令,将中国和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划去

115.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规定,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在反倾销案中可以在15年时间内对中国继续适用“非市场经济规则”

117.我国在应对国外反倾销时,政府应强化应诉立法,加大奖惩力度,要把反倾销应诉与出口管理手段结合起来,坚决落实谁应诉,谁受益原则

120.美国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进行两次裁决

121.我国对民族工业所采用的传统保护手段,将因不符合WTO组织的规则逐步取消

122.对美出口苹果汁案例是中国企业在反倾销问题上史无前例的团结

123.从我国近年来的反倾销实践看,当前反倾销最薄弱的环节是未能充分发挥企业一方的主体作用

125. 日本的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重视通过内部的协调建立弹性机制,防止内部利益的外溢

126.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为解决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提供了新的途径和场所

127.依据市场或行业组成方式,微观经济学将市场划分为四种类型,按照这一划分,香烟一般应属于(垄断竞争)

129.规模经济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特性

130.衡量经济周期最重要的经济指标是(实际GDP指标的变化)

132. (加拿大)制定的反倾销法被视为世界上最早的反倾销法

133.最容易导致因果关系的存在是(进口数量的大量增加)

134.2002年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和(印度)

135.一般地,反倾销诉讼(针对某国的所有该种商品)

136.一家企业遭遇反倾销起诉,全国同类出口产品企业同为被告,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137.我国出口经营主体、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而宏观管理相对滞后,这是导致我国外贸体制不顺的主要原因

13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并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140.根据各国反倾销法律的不同,反倾销调查的时间有长有短,一般都在(半年)以上

141.为满足国际技术创新发展的需要和国际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应该减少劳动密集型商品的出口

142.现代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是建立在非价格竞争优势上的

143.世界上最大潜在市场是(中国的市场)

144.复审的程序与初次反倾销调查的程序(一样)

145.反倾销法规定:只有政府不参与确定产品的价格和生产的数量、生产厂为私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绝大部分原材料的价格由市场决定时,才认为该行业为(市场经济导向产业)

148. 二战以后,美国成为世界经贸的霸主

150. 美国是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大国,而下列中中国是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大国

1. 征收反倾销税有哪几种效应(保护效应、进口替代效应、税收效应、消费者效应)

2. 落日条款:反倾销条例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不超过5年,这一期限规定,被称之为落日条款。

3. 中国出口体制存在哪些问题(出口市场集中 、 出口结构失衡、外贸体制不顺)

4. 美国和欧盟用什么方法确定来自市场经济国家商品的公平价值(第三国价格、出口国价格、结构价格)

5. 从一般经济技术角度分析,可将世界上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的所有国家分为(最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一般发达国家、最先进的发展中国家 、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

6.1914年以前,世界上通过了反倾销立法的只有4个国家,即(加拿大、 澳大利亚、新西兰 、 南非联邦)

7. 我国反倾销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

8非关税壁垒有哪些特点(隐蔽性、灵活性、多样性、复杂性)

9.90年代以来,美欧之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具有(范围广、影响深远、长期化、规模大)特点

10.反倾销措施有(征收反倾销税 、出口数量限制 、价格承诺)

11 .反倾销措施的采取主要有哪些必要条件(价格、造成的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2.(绿色关税、市场准入、绿色技术壁垒、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绿色保护的主要表现形式

14. 世贸组织在确定因果关系时,一般主要考虑哪些因素(出口数量、价格影响、对进口国产业的冲击)

15. 美国反规避措施包括(在美国生产或组装的商品 、在第三国生产或组装的商品、 轻微改变的商品、后来改进的商品)

16. 中国的反倾销对手有哪些层面(外国企业、外国民间组织、相关国家政府)

18. 确定销售日期的方法有(合同签定日期、发票日期、装运日期、 购买定单日期、定单确定日期)

19.反倾销税的税率有(分别税率 、未被调查的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未出口商的税率)

20.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并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予以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初步裁定不存在倾销、损害的、  最终裁定不存在倾销、损害的倾销幅度或者倾销商品的进口量可以忽略不计的)

21.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刚刚从混乱中喘息过来,随后又连续发生了三次世界性经济危机,他们分别是发生在(1920-1921、1929-1933、1937-1938)年

22.依据市场或行业组成方式,微观经济学将市场划分为(完全竞争、 垄断竞争 、完全垄断、 寡头垄断)

23. 1992年6月,联合国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环境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在这次大会上通过

24.美国和欧盟用什么方法确定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的公平价值(替代国价格、替代国出口价格、替代国结构价格)

25.世贸组织关于正常价值的认定有哪些方法(国内价格、替代国价格、结构价格)

26.在国外产品向我国的倾销中,较多地呈现出哪些特点(倾销量大、价格低、 倾销周期较长)

27. 世贸组织反倾销措施有哪些(临时措施 、价格承诺、征收固定反倾销税 、进口配额)

28. 世贸组织在确定因果关系时,一般主要考虑哪些因素(出口数量、价格影响)对进口国产业的冲击 

29.劳工标准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权利、人格尊严、禁止劳动歧视 、 下一代成长、工人工作条件)

30. 我国的民间组织(数量少 、规模小 、实力不强、业绩不佳)

名词

1. 倾销: 就是“商品的低价倾销”,即出口国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国销售,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歧视。

2. 经济周期:是指总体经济活动的扩张与收缩交替反复出现的过程。

3. 绿色壁垒:以保护世界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实行贸易限制和制裁措施,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

4. 出口国价格:同类商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

5. 结构价格:商品在原产地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数额的管理费、销售费和其他成本,以及利润。。

6. 经济周期:是指总体经济活动的扩张与收缩交替反复出现的过程。

7. 固定反倾销税: 即最终反倾销税,指的是进口国在反倾销仲裁时,于正常关税以外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特殊关税。

8.非市场经济体 :一般用来指那些货物和资源由政府计划部门而不是市场中自由设定的价格来配置的国家。

9.价格歧视;针对不同市场、不同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的行为。

10. 反倾销: 进口国的调查机构,依法对造成进口国产业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诸如反倾销税等项措施,以求补救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11. 内部经济:指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取决于单个厂商规模而非行业规模。

14.传统的经济周期包括4个阶段,即(危机、萧条、复苏、高涨)

15. 分别税率:进口国主管机关原则上应尽可能分别对在调查中予以配合的出口商,使用单独税率或单独正常价值

16. 价格承诺:有关出口商与进口国达成的出口商自愿承诺提高倾销商品的价格或停止用倾销价格出口,以消除损害,进口国籍此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协议。

17. 现有最佳资料: 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由进口国申诉方提供的资料。如果利害关系方不提供资料或阻碍调查,进口国主管机关即可依据现有最佳资料做出裁决。

18. 累积损害: 是指当低价倾销的商品来自几个不同的国家时,进口国将这些国家的进口商品累加在一起计算,以确定是否达到实质损害的程度。。

简答:

1. 我国《反倾销条例》的原则: (1)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2)无差别待遇原则 (3)对等原则

2.采取反倾销措施要满足的条件:(1)国外进口产品存在倾销(2)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损害(3)倾销和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 促进国民参与反倾销的方法:(1)加大宣传力度(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3)加强科学文化教

4. 欧盟反倾销条例确定实质损害的考虑要素:(1)倾销进口商品的数量;(2)倾销商品对价格的影响;(3)倾销对进口国同类商品造成的冲击。

5. 《WTO守则》中损害的情况:(1)对业已存在的国内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2)对业已存在的国内工业将要造成实质性损害;(3)对国内某一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阻碍。

6. 美国反规避措施:(1)在美国生产或组装的商品  (2)在第三国生产或组装的商品   (3)轻微改变的商品  (4)后来改进的商品

7. 各国反倾销法的内容: (1)确定倾销成立的条件;(2)反倾销程序的规定;(3)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

8. 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性:(1)反倾销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2)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3)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可以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平等地进行经济交往;(4)实施反倾销措施可以加快我国贸易自由化进程。

9. 欧盟反倾销法规定可以实施反规避措施的条件: (1)该经营是在发起反倾销调查后,或是在即将开始之前进行的,或迅速扩大的,并且有关零部件来自该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国家。(2)这些零部件价值要占装配商品的零部件总值的60%以上,然而,如果这些零部件在装配或完成过程中的增值超过生产成本的25%,就不应视为发生了规避。(3)反倾销的效果正在因组装的相似商品的价格、数量而受到损害,并且存在着与原先确定的相似商品的正常价值有关系的倾销的证据。

10.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法律对策:(1)正确认识国际反倾销法律的性质和作用,以平和心态对待国外对华反倾销;(2)反倾销问题应成为对外经济谈判的重要内容;(3)充分利用国际规则,争取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和位势;(4)反倾销工作需要政府采取适当的法律反击行动。

11. 七、八十年代,日美贸易摩擦特点: (1)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范围迅速扩大(2)宏观的价格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已经逐渐退出主位,产业的结构性摩擦上升为主要矛盾(3)此时的摩擦是在日元大幅升值的情况下产生的。

12. 我国企业应诉不积极的后果:(1)直接后果是放弃应诉几乎毫无疑问地将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2)消极的态度,在国际上造成中国企业软弱可欺的印象,放纵了一些国家及厂商对中国商品滥用反倾销措施。(3) “搭便车”的消极态度最后构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13. WTO对正常价值认定中的可比价格的要求: (1)具有代表性(2)这种价格必须在一定的交易规模下得出来(3)应对影响价格的一些因素作合理的调整(4)要求作比较时,两种价格应在同一时间内,按同一贸易水平,以出厂价格为基准进行。

14.中国企业避免国外反倾销的营销策略:(1)密切跟踪目标市场进口同类产品的情况;(2)综合运用产品的营销策略;(3)转换国际市场进入方式,从“出口进入”过渡到“投资进入”。

15. 不完全竞争市场具有的特征: (1)行业中为数不多的主要厂商,自认为具有相对价格的影响力;(2)各厂商将自身视为价格的制订者而非接受者。

16. 世贸组织关于确定实质损害的着手点:(1)进口商品的数量;(2)对国内相同商品价格的影响;(3)对国内相同商品造成的其他影响。

17. 我国的反倾销条例对于国内产业的规定:(1)指与所涉及倾销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中国境内商品的全部生产者;

(2)其总产量占国内相同或类似商品全部产量的大部分生产者。

18. 美国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确定要考虑的因素 :(1)目标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可兑换程度;(2)允许通过劳资双方自由谈判确定工资水平的程度;(3)允许它国公司企业在该国家或地区开办合资企业或进行其他投资的开放程度;(4)政府控制或拥有生产资料的程度;(5)政府控制资源配置和企业商品价格决策的程度;(6)美国商务部认为还应加以考虑的其他因素。

19. 国际贸易不均衡收益格局的含义:(1)是国家之间在国际贸易中整体利益不均衡;(2)是国际贸易对国内各阶层收入分配有着非常影响。

20. 1997年反倾销法诞生的现实意义:(1)结束了我国无一部比较完整的反倾销法律的历史;(2)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使外贸行为更加有法可依;(3)标志着我国正逐步与国际体制接轨,按照国际通行惯例规范贸易竞争秩序;

(4)对于保护我国国内产业具有重要作用;(5)对于制裁和抑制与我国出口商品以歧视性反倾销措施、滥用反倾销的国家和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22. 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不积极的原因:(1)反倾销应诉费时费力费钱。(2)企业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3)对应诉结果的悲观态度。(4)一国一税制导致搭便车现象。

23. 我国反倾销法律的现存不足:(1)为判断正常价值依据的“出口国国内可比价格”应有具体内涵。(2)“公平合理”方法应作进一步完善。(3)采用《新协定》规定的两分法,即将贸易分为正常贸易和非正常贸易两种情况。(4)我国对“实质性阻碍”没有具体规定。(5)我国的《条例》中没有对地区性市场问题加以规定。

24. 对国外反倾销的外贸对策:(1)改变我国外贸活动中过时的指导思想。(2)改变中国外贸出口市场不合理的分布状况。(3)政府应加强对外贸易宏观调控方面,调整出口商品结构(4)政府要加强对外贸易出口活动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出口秩序。(5)制定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应诉反倾销的外贸政策。(6)调整引资策略,防止外商随意“搭便车”。

分析:

1 . 从1985年飞利浦在中国建立首家合资企业至今,已经有15年了。在这期间,飞利浦已在中国建立独资、合资企业32家,投资超过10亿美元,在中国的电子市场上占据了可观的份额。但对于中国本土的竞争对手,飞利浦公司却不顾中国人民的感情,而是向欧盟委员会提起恶性反倾销诉讼,将中国的彩电、节能灯逐出欧盟市场,以达到“里外占便宜”的目的。早在1988年,以飞利浦公司和法国汤姆逊公司牵头的欧盟企业对中国彩电提请了反倾销诉讼,欧盟委员会开始对中国的小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然后又针对中国中大彩电,分别征收反倾销税。1998年11月,在飞利浦等公司的坚持下,欧盟继续裁定对中国彩电征收44.6%的最终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00年4月。过去中国企业遇到反倾销往往退缩,不原出面花钱打官司,最终不得不拱手让出市场。在长达10多年的过程中,我国国内企业一直未提交应诉申请,这也为欧盟对中国彩电立案反倾销提供了口实。近年来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意识有所增强,继厦华电子公司向欧盟首家提出临时复审的申请后,现在参加应诉的彩电生产企业还有长虹、康佳、TCL、海尔、海信、熊猫、福日,几乎涵概了中国国产彩电最知名的品牌,对欧盟裁定中国彩电行业倾销行为进行应诉。中国彩电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规格品种基本齐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明显提高的产业体系。中国出口彩电的价格高于内销,客观上不可能构成倾销。相反,土耳其一年向欧盟出口彩电500万台,其价格比厦华彩电还低3~5美元,却并未被诉为倾销。欧盟还免征了韩国三星、LG等其他国家企业的反倾销税。可见,欧盟对中国彩电采取了歧视性的政策,为保护境内的主要电子公司,就通过反倾销措施对中国彩电企业予以封杀。分析启示。

答:(1)加入WTO后,企业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忽视了对民族企业和民族产业的合理保护。(2)通过飞利浦公司在彩电、节能灯等电子产品对中国企业发起的恶性反倾销诉讼,将我国的彩电、节能灯等逐出了欧盟市场。虽然飞利浦公司的做法并不违反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但它显然忽视了中国人最基本的民族情感。(3)此案例告诫中国的广大企业:了解并熟悉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通过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我国企业不仅可以谋求公平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还可以增强运用合理手段不公平竞争的意识。

 

2.  从1991年10月开始,欧盟先是对我国的自行车发起反倾销调查,然后又对我国的自行车零部件进行反倾销调查,欧盟持续十多年对我国进行反倾销,在1998年9月欧盟对我国自行车反倾销复查一案中,我国应诉企业的出口额占对欧盟自行车出口总额的30%,未应诉企业的出口额占70%。选择替代国时,由于中国企业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任何替代国,欧盟没有采用中国企业提出的印度,而是采用欧盟自己提出的墨西哥。当我国的企业认识到申请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件相当费力的事时,很多国内企业退缩了。最终导致欧委会保持了原有的惩罚措施。

在欧盟对我国自行车零部件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我国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商,一接到通知,立即委托律师应战。我方选择从欧洲自行车行业内部着手,实行分化瓦解。经过我方聘请的律师们的出色工作,以及中国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2000年1月21日,欧委会宣布无税结案,中国守住了每年7000万美元的对欧出口自行车零部件阵地。

请分析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

答:在此反倾销案件中,我国企业失败的原因:(1)有些企业没有积极应诉,缺乏经验。(2)应诉企业没有结盟,势单力薄。(3)不熟悉欧盟法规制度,抗辩无法提供充分证据。

成功的经验:发现无论企业的应诉意识、政府的支持力度、行业协会的协调能力,还是律师的应诉技能,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掌握游戏规则,熟悉国际贸易法规和惯例,做到成竹在胸才能做到战无不胜。国际间的贸易竞争是一场战争,也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历程,我国企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但同时要相信,我国企业将完全有能力应付未来国际贸易竞争中种种意料不到的挑战。

3. 1994年3月,欧盟理事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氟石征收反倾销最终税,1998年12月到期。1998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又展开复审调查,2000年9月欧盟最终裁定对我国氟石商品维持原有反倾销措施不变。根据欧盟的调查报告,在对中国氟石征收反倾销税以后,来自中国的氟石进口量仍在上涨,从1995年的62953吨上涨到1998年的155200吨。而且中国氟石的价格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欧盟企业的市场份额继续下降。欧盟委员会在此次复审中仍然维持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并指定南非为“替代国”。在调查中国氟石的产量、生产能力和存货时,由于中国的氟石生产厂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充分的信息,欧盟委员会根据其“基本规则”第18条,只在现有信息基础上做调查,而这些信息来自于一家所谓世界顶级的氟石贸易商的市场研究部以及其他反倾销机构提供的数据。调查报告指出中国的氟石价格比欧盟氟石的价格低大约12%。该报告认为调查期间内中国氟石价格上升主要是由于反倾销手段在发挥作用,因此,如果撤销这个措施,将会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调查小组最后复审了反倾销措施对其自身利益的影响。欧盟给商品制造商、进口商和使用者发问卷调查,没有一家进口商给予答复,另有9家使用者给予答复。得出结论是不存在具有说服力的理由使得欧盟撤销现有的对中国氟石商品的反倾销措施,尤其是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没有严重影响使用者的利益。

请分析败诉原因。

答:(1)企业自身抗辩的证据不足(2)我国企业与商品进出口商、使用者之间协调不够,削减了论据的说服力,(3)第三方的材料不足,使得替代国的抗诉未被接受等外在因素。

4.  2000年11月14日美国11家钢铁公司又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了诉状,投诉10个国家和地区生产的十几个型号的热轧钢板在美国进行倾销并对美国的相关行业构成了损害,要求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钢铁商品分别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新一轮的钢铁贸易战已经打响了,这是由美国国内钢铁产业的最近一次裁员计划引起的。面对美国热轧钢板反倾销案,我国钢铁企业纷纷表示对美国出口不存在倾销,并积极应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0年11月24日我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召开钢铁企业应诉工作会议,协调企业意见,研究应诉方案。其中我国宝钢凭借丰富的应诉经验,2000年连续取得两起反倾销案胜利。1999年9月,印度尼西亚对采用中国等四国的钢管商品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宝钢也立刻开展了积极应诉工作。2000年7月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初步裁定,宝钢出口到印尼的无缝钢管无倾销行为。宝钢应诉美国和印尼反倾销案获胜,对其他行业的出口贸易既是鼓舞又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如宝钢在应诉中指出,商品销售价格下降是由于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所致来证明自身未倾销。此次被诉倾销,宝钢组成了反倾销工作小组,他们指出公司的主要商品包括冷轧板卷、热轧板卷、无缝钢管、线材等,目前该类商品的市场主要在国内,在国内商品市场供不应求的形势下,开始有计划地向国际市场输出了部分钢铁商品,这主要是一些高附加值、技术含量较高的商品。他们认为自己出口到美国的热轧钢板属于高附加值的、美国市场上没有的商品,而且价格不低于甚至高于当地市场价,所以不存在倾销的问题。此次钢铁反倾销对武钢等公司没有直接的影响。请分析启示。

答:国内企业:(1)要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商品的技术含量,加速商品升级换代;(2)要加强企业内部的规范建设;(3)要制定合理的出口价格和循序渐进的出口策略,这是减少遭到反倾销的关键;(4)要面对反倾销调查知难而进、积极应诉、顽强抗辩]积极与政府和商会配合,争取对我们有利的裁决。

对外出口:(1)要应熟知对欧美贸易的条款及条件,尽可能做到使价格随行就市。(2)要发展各种关系,使自己容易被接受为外国市场可靠的供应商。(3)要反复向国外市场宣传自己加强与国外钢铁工业界和政府关键决策人物的沟通。

5. 早在1998年11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就得到美国苹果汁行业将对我输美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诉讼的信息,美国苹果协会要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征收92%的反倾销税。商会立即组织企业商讨对策,权衡利弊之后,我国苹果汁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下定决心积极应诉。在整个应诉过程中,商会和企业采取了种种积极行动。首先是各企业纷纷决定采取自律行动,迫使美方不得不数次推迟起诉时间。同时,商会还代表企业提早聘请具有丰富反倾销案经验的美国律师,帮助中国企业做好充分的法律准备。特别是当案件进入美国商务部调查阶段后,在关键的“替代国”价格问题上,我方律师起到了重要作用。1998年11月10日,全国26家有关的苹果汁出口企业在西安聚会,商讨应诉对策。为减少被反倾销立案的可能性,参加应诉的11家企业通过协调,调整了浓缩苹果汁的出口价格,为反倾销案件应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在此案调查期间,一波三折,但在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正交涉下,最终取得了相对合理的仲裁结果。2000年4月,美国商务部做出仲裁,我国10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税率等级分别为:0、8.98%、9.69%、12.03%、25.55%、27.57%;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未应诉企业为51.74%。

答:取得的经验:(1)由行业协会牵头是取胜的重要保证,有组织、有策略地进行积极应诉。(2)选择好的律师也十分关键。我国聘请的是美国律师,他们对反倾销非常熟悉而且非常有经验。此次应诉最后能够得到较好的税率,与律师的工作是分不开的。(3)国家有关机构及时出台规定,规范商品出口秩序,支持企业应诉,对最终取胜意义也很重大。(4)企业间应当加强交流和协调,维护共同的利益。

6. 1997年10月16日,我国新闻纸业正式向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对来自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进口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申请。这是我国国内产业依法对国外商品提出的首例反倾销调查,引起了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999年6月3日,外经贸部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进口新闻纸存在倾销。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三国的新闻纸时,必须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至此,这起历时近三年的中国首例反倾销案以中方胜诉告终。

在1997年的全国纸张订货会上,有15万吨新闻纸没有销路,就是10万吨指令性新闻纸生产任务,也只签定出4.5万吨合同,尚有5.5万吨未落实。同年,国内累计生产新闻纸73万吨,同比减少19%,但是库存量增加,不少厂家下半年停产。国内造纸业所受的冲击来自进口新闻纸。自1996年二季度起,国际新闻纸供过于求,纸价从950美元每吨跌落至第四季度的450美元/吨,致使我国新闻纸进口量由1995年的4.9万吨增加至1996年的35.6万吨。经过我方一系列的调查,证实了加拿大、韩国和美国向我国大量倾销出口新闻纸是我国新闻纸业受到损害的重要原因。 请分析诉的意义。

答:(1)中国新闻纸反倾销案的裁决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2)此案首开了中国产业运用反倾销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先河。肯定性仲裁的作出,无疑对国内其他正在遭受到国外产品倾销之苦的产业或厂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起到了重大借鉴和启发作用。对于中国产业如何学习和运用国际竞争规则,具有榜样的作用和意义。(3)本案肯定性仲裁的作出,对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动辄实行歧视性反倾销调查,阻碍中国产品向其出口,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1倾销只是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带来大规模生产并需要积极寻求更为广阔的市场时才开始出现,并由当时的重商主义经济理论积极推动扩展到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经有数百年历史,但反倾销的出现要比倾销晚得多,至今只有百年历史。

219世纪70年代之后,倾销在这一时期的国际贸易中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倾销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贸易问题。

3当时垄断组织对外倾销的目的:一方面在于凭借高关税壁垒的保护,竭力维持国内高价,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另一方面通过“额外”产量的对外倾销来保持充分开工,并尽可能地占领海外市场。

41914年以前,世界上通过了反倾销立法的只有4个国家,即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联邦,

5各工业国家极力扩张本国的出口(倾销),同时又采取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保护本国市场或对别国的倾销进行报复。

6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硝烟,首先自美欧之间燃起。

7战争结束不久,美国就制定了“马歇尔计划”,即“欧洲复兴计划”——美国用280亿美元,来援助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复兴。

8欧洲共同体在国际贸易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逐步取消共同体内部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促进相互间的经济联合和经济合作;(2)建立共同输出资金和出口信贷机制。利用联合起来的资金力量,扩大国际竞争,增强外御能力;(3)设立共同关税,与美国的进日关税抗争,抵制美国单方面的限制。

91 958年,由美国副国务卿狄龙建议,举行美国与欧洲共同体相互减让关税、抑制倾销的谈判。这就是历史上关贸总协定谈判的“狄龙回合”,也是欧共体各国首次以一个共同的声音和立场与美国进行关于国际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交涉。当然,参加该回合的不只是美欧,还有其他国家,但双方乃至多方的斗争却推迟了将倾销与反烦销条款列入关贸总协定的时间。

10l962年,美国总统肯尼迪根据美国的《贸易拓展法》,提议召开新一轮关贸总协定谈判,故称“肯尼迪回合”。,提出必须实行更广泛的贸易自由化的4种方法:

(1)             双方互减关税50 16,使美国与欧共体之间商品贸易的80%享受减免税待遇;

(2)             减税必须包括美国对欧共体出口的农产品在内;

(3)             )对所有不发达国家出口一律减税,并放松贸易限制;

(4)             )另外,美国坚决要求在关贸总协定中启动反倾销条款。,

11在1973年,美国提出了贸功改革方案,即美国国会予以总统临时提高和降低关税的权力。总统可以针对非关税壁垒、倾销等问题采取紧急措施,限制进口,特别是对国际收支长期顺差的国家实行对美出口限制。除此之外,还有给予任何国家以最惠国待遇的最后决定权。这是战后以来美国第一次采用行政手段限制外国产品的自由进口,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管理贸易”的开始。美国的贸易改革法案,将美欧、美日等国之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121973年,关贸总协定成员国在东京召开了第七次贸易谈判会议,史称“东京回合”。这次会议的中心,仍然围绕美国与欧共体等国之间互相减让关税、畅通贸易渠道而展开。就实际效果而言,主要是缓解了美欧等国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烦销,然而由于东京回合谈判的问题只停留在原则上,没有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实质性措施,致使美欧等国际经贸摩傺、倾销与反倾销不可能彻底解决。

131 986年9月5日,关贸总协定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拉开帷幕,史称“乌拉圭回合”。

此次会议,美国要求建立一个新的贸易组织,以监督各国遵守世界贸易规则,解决各种贸易纠纷问题,包括日益突出的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欧共体则认为没有必要在关贸总协定之上再建立什么国际贸易组织。只是由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欧共体最后才因大势所趋被迫同意。

经过多次激烈交涉,终于在1 993年12月14日达成协议,乌拉圭回合的斗争,已经从国与国之间的国际经贸斗争演变为区域性经贸集团之间的国际经贸斗争,乌拉圭回合的成功,是区域性经贸集团斗争妥协的结果,应该说,此番的相互妥协,使美欧、美日等国之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得到了充分缓解。

141993年12月19日在美国的西雅图,美国组织召开了由亚太15国首脑参加的亚太经济合作非正式会议(APEC)。鉴于欧洲统一大市场要把共同的盟主——美国关在门外,在抓紧构筑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同时,美国还需积极参与和推动最具潜力的亚太经济合作体的建立。加强与亚太国家经济合作,提高美国对欧共体抗衡的砝码,是美国对外贸易战略的重新调整。

纵观全局,从战后到90年代初期,美国与欧共体之间的摩擦、倾销与眨颅销,一直是国际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焦点。斗争的结果,通常是相互妥协、达成协议,从而促进了世界贸易的自由化。

15个别产品的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阶段(1956-1962)

日本扶植为自己在远东与苏联抗衡的主要力量。具体作法为:

(1)             帮助日本重新恢复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市场经济制度。

(2)             利用资金和技术支援日本恢复和发展经济,给予日本以粮食援助和资金援助,允许日本从美国引进先进技术,允许日本的纤维制品、杂货品等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进入美国市场。

(3)             确定1美元=360日元的固定汇率制,同时又允许当时的日本实行双重汇率制

(4)             允许日本政府对出口产业予以财政上的减税,金融上的低息贷款,设备上的加速折旧,折旧资金打人产品成本不纳税,进口技术设备减免税等特殊待遇。

16当时的日美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冲突单一。(2)性质单纯。(3)混同于其他摩擦、倾销与反倾销之中

17个别产业的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阶段(1962-1970)

该时期美日之间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特点是:

(1)             从原来的个别产品由政府之间个别处理,上升到大量产品由政府之间专门处理,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范围不断扩大,即从原来的棉纺织品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扩展到合成纤维、毛纺织品等整个纺织产业的摩擦,倾销与反倾销;

(2)             )核心是日本向美国倾销与美国反倾销的问题,

(3)             美国认为日本向美国倾销的棉纺织品、合成纤维品,毛纺织品,钢铁产品、彩色电视机的手段比较恶劣:先收买美国商人或中闯人,两者合伙欺骗美国海关和政府,日本客商给予美国商人高比率回扣,使美围政府防不胜防。

18多产业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阶段(1970—1982)

这一时期美日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特点是:

1) 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范围迅速扩大。从纺织品扩大到普通钢材、特殊钢材、彩色电视机、船舶、普通机械等产品。

2) 宏观的价格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已经逐渐退出主位.产业的结构性摩擦上升为主要矛盾。

3) 此时的摩擦是在日元大幅升值的情况下产生的。

4) 贸易摩擦单独进行,还没有与投资,金融等摩擦交织在一起。

19相互主义国际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1982—1988)

1982-1988年,日本对美国的贸易、投资取得了全面高速的发展,投资带动了贸易,贸易又促进了投资,两者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相反,美国所要求实现的减少美日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目标,几乎没能实现。

20结构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时期(1988-1993)

1989年以后,本对美国出口的彩色电视机、录像机等对美出口额有所下降,但是高技术产品,如电子计算机及其零部件的出口却在大幅度增加。

21日本与西欧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产生,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开始激化。与美欧、美日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橱比,日欧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的规模略小,受美日摩擦、烦销与反倾销的影响较大。

22美国一向把“东盟”、“亚洲四小龙”、中国等国家和地区作为政治经济必争之地。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前,美国在这些地区有相当的势力范围,其产品和技术向这里源源输出,这些国家和地区也将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较多地出口到美国。两者之间虽然也常为出口产品价格问题争吵不休,但由于涉及的贸易额比美欧,美日要少得多,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不算严重,所以并没有引起过多的、令人瞩目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

23国际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有着较长的历史,从它开始发生到最后终结,无不围绕着倾销与反倾销进行,无不取胜于其国家经济的强盛和经济管理体制的严谨完善。国际倾销与反倾销之间的斗争,将伴随着任何时期的经济发展,在此消彼长、彼消此长的循环往复中永无止境。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也伴随了这一规律,在一定意义上说,具备烦销与反倾销的能力也是一种综合国力的体现。

24二战之后,美国为了遏制苏联,在欧洲实行“马歇尔计划”,帮助欧洲复兴,在亚洲采取扶植日本的政策,将日本作为在,远东对抗苏联的桥头堡。随着欧洲各国和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美日、美欧之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逐步加剧。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已为美、日、欧三足鼎立的新格局所替代。

2590年代以来,美欧之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具有以下特点:

(1)             范围广,几乎涉及到所有国际经济领域;

(2)             规模大,许多单件摩擦、倾销与反倾销规模都名列世界前位;

(3)             影响深远,涉及到高新技术领域的摩擦、倾销与反倾销较多,对未采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

(4)             长期化,多数摩擦、烦销与反烦销长时间难于解决,甚至是跨世纪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美欧经贸摩擦、倾销与反颅销在牛肉和香蕉贸易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26美欧货币之争更是将经贸摩擦推向高潮。1999年1月1日欧洲货币出世,目标瞄准美元的世界货币霸主地位,力图与美元平分秋色。然而,美;国先是通过不断提高利率的方法?吸引全世界的资金大量集中到美国,其中包括欧洲的巨额投资,对欧元进行釜底抽薪,后来又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优势下,制造了纳斯达克科技股市的高速膨胀奇迹,防止了欧洲货币的回流

27美日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由来已久,早期多集中在纤维、纺织品等轻工业产品上,以后逐渐扩展到家电、钢铁、机械、汽车等诸多领域。在贸易逆差、反倾销、汇率等问题上,美日之间矛盾重重。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美国与日本为争夺全球市场份额进行了艰苦的贸易战,其中汽车贸易战是双方较量的主要领域。终在日内瓦举行联合记者招待会宣布美日达成“汽车及汽车零件协议”。

钢铁也是美日之间贸易摩擦,倾销与反倾销较为激烈的领域

2890年代中后期,美国认为日本在放宽经济管制和开放市场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诸如汽车、大米、电脑、平板玻璃等美冒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相当困难,美国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强烈要求日本进一步开放市场。

29美日两国在争夺亚太地区尤其是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主导权上,也是矛盾重重。

30除了美欧、美日这两对主要矛盾,发达国家相互之间的其他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也是此起彼伏,错综复杂。种种情况表明,冷战结束以后,发达国家更加倾力于经济实力的较量。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大趋势下,各发达国家为了争夺国际市场,保护国内产业以及争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领导权,彼此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将会越来越频繁,并愈演愈烈。

31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对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产业,以及农业造成了一定冲击,并由此引发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

32为了抵消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发达国家一方面继续利用高关税,一方面设置种种非关税壁垒,以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出口,

33在发达国家运用的种种非关税壁垒手段中,尤以配额和反倾销特别突出。

34中国是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大国,而美国是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大国,中美之间在纺织品配额上的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具有代表性。

35由于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产业结构比较接近,当它们的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时,也不断发生摩擦,倾销与反倾销秘纠纷。

36近年来,印度依据其对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承诺,通过降低关税和取消数量限制对进口商品逐步开放了其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为保护面临激烈竞争的国内产业,印度也越来越频繁地动用反倾销措施保护其国内生产商的利益,而中国出口企业正在成为印度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方。

37倾销与反倾销的重点领域也有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贸易领域成为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新的主战场

(1)从一缔约方的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

(2)从一缔约方的国境内其他任何缔约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缔约方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的通过提供服务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

38科学技术的发展赋予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新的特征

知识产权方面的摩擦已成为经贸摩擦、烦销与反倾销的一个重要领域。美国在转基因技术开发领域一直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因此美国是转基因产品商业化生产的积极倡导者,并将利用基因技术生产出来的低成本农产品大量销往国外,形成一种新的倾销形式

39金融领域的斗争与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日趋激烈,成为新的热点

40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资源和环境,采取以邻为壑的环保方式。一方面,它们利用其在经济实力上的优势?压低国际市场上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从发展中国家获取大量廉价的原材料、能源等,同时又指责发展中国家的过度开发破坏了全球环境。另一方面,发达国家通过转移污染企业、向国外出口国内不允许销售的有毒产品、转移垃圾废物等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嫁污染。

在以低成本开发和利用发展中国家资源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污染的同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利用环境保护问题,大筑“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以保护世界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实行贸易限制和制裁措施,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绿色壁垒给本来就不平衡的国际贸易格局增添了新的不利因素,使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地位进一步恶化,从而也激化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

41虽然国际社会对劳工标准问题已广泛承认,但对于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问题则产生了严重分歧。

发达国家力图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主要是想借此抵消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

劳工问题牵涉到广泛的社会利益,受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的诸多制约,是社会发展的范畴。

42其他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民族文化,采取了种种措施,由此引发了与美国的摩擦,倾销与反倾销。

由于文化产品不同于普通产品,它与一国民族文化的保存和繁荣息息相关,有关文化产品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实际上是文化多元化与文化霸权的斗争渗透到经济领域后的反映。

43纵观各国之间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烦销,尽管对抗剧烈,有些甚至旷日持久,但都没有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经贸摩擦的最终解决一般以对抗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妥协而告终。尽管霸权主义在经贸摩擦中仍有种种表现,但是已经受到了各方面的制约。这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             冷战格局的结束,使欧、日等国对美国的依赖性有所降低,因此在与美国的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中不再处处俯就。

(2)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各经济大国之间的相互依赖日益加深,由于摩擦、倾销与反倾销各方都无法承担经济关系全面破裂的损失,所以最终都以相互妥协而告终。

(3)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为解决经贸摩擦、倾销与反倾销提供了新的途径,

44 “贸易使双方相互受益”的论断是国际贸易得以进行乃至拓展的基础,许多经济理论和国际贸易模型都为之提供了理论佐证,从亚当,斯密到大卫,李嘉图,从比较优势模型、特定要素模型、赫克歇尔一俄林两要,素模型,乃至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等学说中都得到了体现。

45所谓倾销就是“商品的低价竞销”,即出口国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国销售,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歧视。针对不同市场、不同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的行为,通常被称作国际价格歧视。

依据市场或行业组成方式,微观经济学将市场划分为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与寡头垄断四种形式

如前所述,倾销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歧视,实施倾销的基础在于市场细分。

46倾销本质:

(1)倾销具有两重性,即促进本国对外贸易和对进口国进行经济掠夺。(2)倾销的两种特性同时作用于经济生活。(3)倾销会导致进口国的过度竞争,扭曲市场秩序。(4)倾销的最终目的是获取垄断优势。5)倾销会严重阻碍进口国相应产业发展,威胁和抑制进口国产业结构调整,妨碍新兴产业的建立。6)倾销的最终结果是增加进口国失业人数,提高失业比率,加重社  上会负担,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会带来政治动荡。

47经实践证明,自由贸易已成为促进国际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这一点,已被国际间普遍接受。要真正实现贸易的自由化,既需要减少或降低各种贸易限制手段与壁垒,也要反对倾销等不公平竞争行为。高关税壁垒时期,在一定意义上,较高的关税壁垒限制了倾销行为。随着关税壁垒被打破,倾销对进口国造成的危害日益突出,尤其对自由贸易的危害更是远远超过其他贸易限制性措施。如果一味地纵容其蔓延,将阻碍贸易自由化进程,扭曲其效率,导致国际经济发展陷入一种新的“以邻为壑”的战争。

崇尚自由贸易的GATT和WTO认为,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手段,因而GATT和WTO也制定了反倾销条例,明确赋予各国以适当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权力,确保竞争的有效与公平,反倾销措施被纳入国际贸易多边规则之中,成为捍卫自由贸易不可缺少的法律措施之一。

48国际贸易规则

1,             要求缔约凰遵守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自由;公平竞争为基本厩f则,实行贸易政策的统一及透明化;

2,             各缔约国可以按照GATT和WTO的相应条款,对国内市场实施反倾销保护。

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不主张反倾销,认为反倾销有碍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顺利进行,其代表性的观点是,商家针对不同市场制定出不同价格,是法律允许的商业策略。再则,关于倾销的定义由于源自于经济学定义,而各国又存在着对生产成本~运输成本等估算标准的差异,

49国际经济理论研究表明,各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比较优势,各国与地区间存在着诸如劳动生产率、生产要素等方面的差别。假设规模报酬不变,各自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不具优势或很难生产的产品,才能取得共同发展。第二是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可分为外部经济与内部经济。外部经济指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取决于行韭规模丽非单个厂商规模,内部经济则相反,单位产品成本取决于单个厂商规摸而非行业规模,两者分别作用于市场结构,前者的规模,形成近乎完全竞争的市场:后者的强劲,则导致市场的失灵,形成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格局,但两者的发展都有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集约度,推动国际贸易的繁荣,

50国际贸易不均衡收益格局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国家之间在国际贸易中整体获益不均衡,其二是国际贸易对国内各阶层收入分配有着非常影响。

51比较优势最早见于李嘉图模型: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决定比较优势进而决定国际贸易的惟一因素;生产可能性由劳动在两个部门的分配状况决定,最终确定了一国能够生产的产品组合;开放经济中,消费可能曲线和生产可能性曲线是一致的。

52标准贸易模型有四个基础,即生产可能性与相对供给、相对价格与对需求、均衡的世界相对供给与需求、贸易条件与国家福利。

53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非均衡收益格局

规模经济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的特性,规模经济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的基础是:贸易能够扩大市场规模,从而扩大出口国的产业规模,使其尽早达到规模经济并具有更大国际竞争力。

规模经济一般存在于制造业,制造业的生产成本与技术要求决定了制造业具有垄断竞争性。

规模经济的存在使得国际贸易的非均衡收益格局益发扩大,当出口方通过拥有以贸易方式形成的、比国内市场更大的一体化市场,则更容易实现规模经济并享受规模经济带采的收益,相反,进口方则因为国内市场为其他国家的厂商所侵占而更加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显然,规模经济的存在使出口方和进口方的收益处于不均衡的境地,而这种格局一旦形成,将在较长的时间内难以改变。

54经济周期是指总体经济活动的扩张与收缩交替反复出现的过程。

55传统的经济周期包括4个阶段,即危机、萧条、复苏与高涨。

56国际经济理论与实践证明:商品出口是带动经济复苏的有效手段之一,因而有些国家为此不惜采用货币贬值或低价倾销的手段促进商品出口。由于各国经济周期的不同步,先行进入经济复苏的国家向仍处于经济萧条和衰退的国家进行的出口,特别是消费品,则显然将进一步加剧进口国的经济萧条,这种进口一方面阻碍了进口国同类产业的复苏,另一方面则占据了消费者可能的消费预算,并进而扩大国际贸易的非均衡收益格局。

57《反倾销协议》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反倾销措施已成为新一轮的贸易保护工具。

58反倾销祝成本效益分析

关税是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

反倾销税与其他关税一样,旨在提高进口商荔在国内市场的价格,,实施反倾销税以后,由于进口商品价格提升,进口量相位减少。但在高价位的吸引下,本国的生产商增大了供给量,引起商品供大于求,供给缺乏弹性,国际市场价格下降。因此,这部分税收由出口厂商与进口国消费者共同承担,而进口国国内生产厂商与政府受益。对进口国(如果是小国)其进口减少无法影响出口国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征收反馈销税引起的商品价格上升完全由国内消费者承担,因此本文只讨论大国模型,而言,征收反烦销税具有四种效应:即保护效应,进口替代效应,税收效应和消费者效应。

59反倾销税与非关税壁垒比较分析

反倾销税主要表现为依赖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自己追求的目标。具体而言,反倾销税的征收,增加了进口商品的关税负担,提高了进口价格。假定其他情况不变,进口国内对此类商品的进口需求量会相应减少(不消费此类商品,或者选择国内生产的同类商品即国货)。反倾销税是通过影响商品的供求关系来实现本国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目的。而非关税壁垒尤其进口配额是纯粹的行政干预手段.与市场价格机制的运作完全背离,容易导致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福利的损失;易于在政府官员中滋生腐败风气,助长进出口厂商的经济垄断趋向。

60从一般经济技术角度分析,可将世界上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的所有国家分为六种类型,即最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一般发达国家、最先进的发展中国家、中等发展中国家、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

61在26个发达国家中,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是最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最为先进国家主要有中国,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利比亚,,印度、泰国,马来西亚、菲雄宾、南非等,中等发展中国家主要有印度尼西亚、越南,文莱、白俄罗斯等,其他国家则是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

62确定倾销的根本依据是所销售的商品价格是否低于出口国的边际成本和国内价格,如果高于国内边际成本和市场价格,就不能视为烦销。但是.在实际的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有些发达国家针对经济较为后进的国家采取个别条款,以同类的但很落后的国家的边际成本和国内市场价格为基准,认定出口国有倾销行为.直至进行贸易制裁。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际贸易公正,公平交易原则,也不符合梯级边际成本的社会现实规律。相对而言,作为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以高于自身经济水平的价格出口产品,也是得不偿失的。

经济水平很高国家的企业更容易搞倾销,原因是他们产品的价格弹性大,经济实力雄厚,海外经销网络健全,经营秘密保护得好。

倾销、反倾销是当今世界贸易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机遇和挑战。处于赶超过程中的国家,要应付的倾销和反倾销事务远远多于经济发达国家。处于赶超过程中的国家,只要建立合理的国内价格体系,同时健全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机制,以合理的协调的国际价格出口产品,就不会或者说不应该遭受国外的反倾销,即使遭到反倾销,也要据理力争,有效应诉,力争反败为胜,外国对本国进行倾销,是对本国产业、企业、民间组织、政府以及全体国民的挑战,通过反倾销可以提高整个国家的素质,争得经济利益。

63各国的反倾销法共同特征是:

(1)             反倾销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进口国的经济和进口国生产家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它是进口国为抵制倾销和消除倾危害的一种合法手段;

(2)             反倾销法通常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实施,使用一般的行政程序;

(3)             反倾销法一般属于进口囤的国内立法,但由于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将反倾销法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加上它受一国的外交和经济政策影响较大,从而使各国的反颅销法在较大程度上对国际贸易产生消极的影响。为减少这种消极影响,产生了有关反倾销的国际协定。

64在下述五个方面,对原守则做了较大的改动:(1)强化了程序规则,增加了在执法各环节上的透明度,以抑制或监督执法当局使用酌情处理权,防止滥用;

(2)成本计算和价格比较的规则;(3)增设了“公共利益”条款:(4)减低税额,实行轻税原则;(5)争端解决中的“评审标准”规则。

65如在正常贸易中,一国向另一国出日的某一商品的价格,低于出口国本国消费的同类商品价格,则此商品应视为倾销商品,其实这只是对于烦销品的规定,即只要是低于正常价道进人另一国商业领域的商品就是倾销品(这里所谈的价值,实质上就是产品的价格)。倾销即是指以低于商品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商业领域的出口行为。

66乌拉圭回合后,在WTO协议第2条第3款中,对出口价格的确定方法做出了规定:

(1)             出售给出口商的实际价格;

(2)以进口商品首次转售给独立买者时的价格为基础构成,这是在不存在出口价格,或者由于出口商与进口商或第三者之间有合伙或补偿安排,使得当局认为出口价格不可信时所采取的方法;

3)当局可在合理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的价格,这是在前两种情况都不存在,或不是以进口的条件转售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方法,这规定的标准比较模糊。

67正常价值的认定主要有三种方法:即商品的国内价格、替代国价格和结构价格。

68如果商品不是直接从原願产地国,丽是从一个中间国(intermediate country)向进口国出口,通常应以出口国(即中间国)的可比价格作为该商品的正常价值,但在下列情形下应采用原产地价格认定正常价值:

())该商品只是通过出口国转运;(2)出口因不生产此种商品;(3)在出口国不存在可比价格。

出口国价格是正常价值确定中最直接的方法,也是首选方法

69出口商品对进口国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了进口国某一工业的新建。由此可见.“损害”包括三种情况:对业已存在的国内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对业已存在的国内工业将要造成实质损害,即实质性威胁:对国内某一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阻碍。

70关于对上述两方面内容的审查,《WT()协议》又确立丁下列儿项原则:

(1)             关于倾销商品的进口数量.考查的是倾销商品的进口量,或成员国国内消费量的绝对或栩对数量是否存在明显增长。

(2)             在认定进口商品对进口国国内有关工业的影响时,应考奔查与影响产业状况的所有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数。

(3)             确定进口商品对进口国国内有关工业造成重大损害威胁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持谨慎态度,除了考查以上因素以外,还要考查在同一时间,对工业造成损害的除倾销商品以外的其他已知因素,不能把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害归咎于倾销商品。

71确定实质损害应从三方面着手:(1)进口商品的数量:(2)对国内相同商品价恪的影响:(3)对国内相同商品生产商造成的其他影响。

72实质损害威胁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倾销进口商品以明媪的增长率进入进口图市场,表明进口量可能大幅度增加;

(2)             出口商有充分自由的出口能力,或其出口迅速大幅度增长,表明向进口成员国市场的倾销出口量有可能大幅度增加。

(3)             进口品的价格是否将对国内价格造成明显地抑制或降低,并可能进一步增加对进口品的需求:

(4)             )被调查商品的库存情况。

73累积损害的确定。累积计算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1)             不同出口国家的同类进口商品之间存在竞争,进口商品与国内同类商品之间存在竞争;

(2)             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在调查期内,邱在向进口国出口;

(3)             来自不同国家的同类进口商品分别达到一定规模,或累积达到—-定规模,并都不矛盾地存在一定的倾销幅度:

(4)             这些同类的进口商品都正在接受反倾销调查。

并不是所有的倾销都要受到制裁,只有当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出口商“才应受到”制裁。

74在确定因果关系时,一般主要考虑三个因素:进口数量、价格影响和对进口国产业的冲击。

(1)             进口数量的大量增加最容易导致闪果关系的存在。

(2)             审查价格时,主要看被控倾销的商品在大量进口期间,是否导致进口国相同商品价格的下降,或压制或阻止了这类商品本应上升的价格。

(3)             审查被控倾销商品时进口国产业的冲击,主要考虑三组因素:

① 进口国产业的产量、销售量、市场份额、利润、生产率、投资回报率、开工率或设备利用率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

② 被控倾销商品对进口图产业的现金收人、库存、就业及工资增长、筹集资本的能力与投资方面的实际或潜在的不利影响:

③ 被控倾销商品对其他影响价格因素的副作用。

75第12条第1款中规定:“如果当具有充分证据证明,根据第5条的规定发起反倾销调查是公正的,调查当局应通知商品受到调查的本协定成员和调查当局抑制的其他利益关系方,并予以公告”。

1.             申诉方资格2.事实和证据3.现有最佳资料4.微量不计原则5.落日条款

76临时措施

所谓“临时措施”是指进口国在正式征收,反倾销税之前,为防止倾销的继续发生,或防止倾销商品对国内生产相同商品的工业造成继续的损害或威胁,而采取的一种短期补救措施。

77价格承诺

反倾销中的“价格承诺”,是指有关出口商与进口围达成的出口商自愿承诺提高倾销商品的价格或停止用倾销价格出口,以消除损害.进口国藉此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协议。

78征收固定反倾销税

固定反倾销税,即最终反倾销税,指的是进口国在反倾销仲裁时,于正常关税以外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特殊关税。

79倾销的确定

概观美国和欧盟反倾销法关于倾销的界定,与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并无原则性区别,即都将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则构成倾销;如果倾销对国内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或对国内某项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性阻碍,那么这种倾销则要受到制裁。即倾销的裁定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倾销商品;二是引起损害。

80出口价格确定方法主要有兰种:

(1)购买价格。(2出口方销售价格(3)结构价格。

81正常价值的确定

墨和欧瀲在确定正常价值时,对于不同的国家按照不同的标准,主要区分为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

82对非市场经济国家

商品正常价值的确定。美国和欧盟认为,非市场经济图家的市场结构,不同于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结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市场价格,是人为的价格,不是真正市场价格的反映,因此,不能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依据,欧盟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正常价值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替代国价格(2)替代国出口价格。(3)替代国结构价格。

83市场经济国家

根据具体情况,美国和欧盟以三种方法确定来自市场经济国家商品的公平价值。即出口国价格、第三国价格、结构价格。

(1)             出口国价格。

(2)             第三国价格。第三国方法采用,关键是第三国的选定,反倾销协议只提及一个合适的第三国,美国反倾销制定了如下标准:

① 商品标准①销售标准③市场标准,

结构价格。在采用偏好上,欧盟反倾销法在不存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时,一般直接采用推定价格,即结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而以往美国反倾销法的规定是,在其他价格均不可行的情况下,用结构价格充当公平价值,只是近年来有所改变。

欧美在以价格认定正常价值时有不同的规定与做法,在价格构成上,美国反倾销法做了量化规定,如一般费用不得低于成本的10%,利润不得低于成本加一般费用的8%等,欧盟的反倾销法并无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规则,如在合理利润上,首先应当考虑出口商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相关商品的可赢利部分的平均利润。其次,如果出口商无法或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则将考虑国内市场上其他生产商销售相关商品可赢利部分的利润额。再次,如果国内市场没有相关商品的销售,将考虑国内市场相关行业的平均利润额。

84依国际反倾销法规定,在采用出口国价格或第三国价格方法认定正常价值时,所使用的价格标准是“同类商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或“同类商品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向第三国出口的可比价格”,

1) 同类商品。在欧盟反倾销法中,同类商品又称为相似商品,其含义与反倾销协议中的同类商品一致。在实践中,出口国国内市场销售商品的型号与销往欧盟的型号不同,就属于国内市场无相似商品的销售。因而在正常价值认定时,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将不予考虑。

2) )可比价格,在欧盟反倾销法中,有实际支付(actually paid)价格和应付( payable)价格两个相对应的概念,前者指买方在交易中已实际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后者指尚未支付,但在买卖合同中已约定的价格。

8596号规则第2条规定:关联当事方之间的销售,不是发生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其售价亦不能被用来认定正常价值。

86欧盟反倾销条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倾销进口商品的数量,2)倾销商品对价格的影响。(3倾销对进口国(地区)同类商品的冲击,美国的规定更为细致,几乎涵盖了各个方面。

87如果要确定一种商品存在倾销,首先要计算出该商品的出口价格及其正常价值,然后在两个价格之间进行比较,如果前者高于或等于后者,则不存在着倾销;反之,则存在倾销。可见,正常价值、出口价格的计算和比较是确定倾销的关键所在。

88确定进口商品的出口价格有三种方法:

(1)             出口商品在进口过程中有实际支付价款的价格,或应当支付而未支付价款的价格,就将该价格作为出口价格。

(2)             该进口商品在中国国内首次转手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作为出口价格,但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进口商品没有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价款的价格;二是有这种价格但不能确定。

(3)             中国外经贸部经协商海关总署后,根据合理基础所推定的价格,作为所涉商品的出口价格,使用这种推定方法的前提条件,是第二方法中的两个条件。

89关于正常价值的确定,《条例》规定:

(1)             进口商品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在出口圍市场上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2)             进口商品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在出口国市场没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商品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相同或类似商品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由此可见,正常价值的计算有三种标准:出口国国内价格、出口到第三国价格和结构价格。

90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有以下几个标准:

(1)             倾销商品的数量,包括倾销商品的总量或者相对于国内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增长量及其大幅度增长的可能性;

(2)             倾销商品的价格,包括倾销商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价格的影响;

(3)             倾销商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4)             )倾销商品出口国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和库存,这主要是为了估计将来的倾销可能性而考虑的。

91反倾销措施

(1)             临时措施。(2)价格承诺。 (3)征收反倾销税。

我国反倾销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2.             反倾销的申请和立案3.反倾销调查及裁定4.行政复审

92我国反倾销法律的特点

93《条例》采纳了GATT反倾销规定和WTO《反倾销协议》的基本原则,借鉴了欧美各国的反倾销立法经验。从而使我国的反倾销法与GATT和WTO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具体反映在反倾销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用语和基本机制符合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解释。

《条例》在反倾销领域中对其他国家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没有区分所谓“市场经济国家”与“非市场经济国家”,反映了我国法律上一律平等的立法思想。

94我国反倾销法律不足

1为判断正常价值依据的“出口国国內可比价格”应有具体内涵

2.“公平合理”方法应作进一步完善

3.采用《新协定》规定的两分法,即将贸易分为正常贸易和非正常贸易两种情况

4.我国对“实质性阻碍”没有具体规定

5.我国的《条例》中没有对地区性市场问题加以规定

95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盐类和闹钟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我国逐渐成为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后,这种趋势仍然有增无减,2001年1 1月世贸组织秘书处公布了2001年1月一6月有关反倾销立案的统计结果。报告表明,世贸组织的18个成员对41个不同国家和地区提出反倾销申诉,共立案134件。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反倾销立案的主要对象,共针对中国产品立案22起,居首位,其次为韩国、中国台湾省、印度。

2002年,我国对外贸易出现了令人欣喜的快速增长。但与此同时,钢铁、汽车挡风玻璃、打火机以及部分农产品等所遭遇的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例也接踵而至,到2002年底,共有1 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60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主要是美国、欧共体,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组织对我国出口商品提起反倾销诉讼。进入90年代以后,印度、墨西哥、南非、阿根廷、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案件急剧增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从中国遭到反倾销调查的商品类别来看,涉及动物商品、蔬菜、加工食品、矿产品、化工商品,塑料制品、皮革、纸浆及纸张、纺织品、鞋类、玻璃及陶瓷制品、基本金属、机电设备、车辆、仪器、其他工业制成品等众多商品类别。

从最终裁定的情况看,中国商品被认定的倾销幅度和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明显偏高。

而且非常不公平的是,对中国产品倾销的确定带有很强的主观性。西方一些国家所确定的倾销并不完全具备倾销的条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主观性。

96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反倾销给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

1.             反倾销已成为中国商品出口的“拦路虎”2.冲击国内市场3.恶化了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4.阻碍了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过程

97国外对我国商品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除了经济因素的影响,还有法律因素的制约。综合起来,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             世界经济整体背景2.制度差异引起歧视3.中国出口贸易增长迅速,国际收益争夺激烈4.中国出口体制问题5.中国企业国际营销谋略不足和应诉不力

98“非市场经济体”(Non-market Economy),是反倾销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是在反倾销中长期困扰中国企业的一个重要问题。

99“非市场经济体”一般用来指那婪货物和资源由政府计划部门丽不是市场中内由设定的价格来配置的国家。

认为非市场经济体都具有如下特征:

(1)             价格结构的不合理性。(2)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t3,货币的不可换性。

100欧美等国在反倾销调查中计算商品的正常价值一般针对非市场经济体都要首先选择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作为替代国,然后按一定的方法计算出替代国价格,并根据商品销售条件或物理特征的差别对替代国价格作必要的调整,最后以替代国价格作为判断非市场经济体是否构成倾销的依据。

101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体而实行替代国制度,且选择替代国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原则:

(1)替代国应合理选择,要充分考虑选择时可以得到的可靠信息;(2)如果合适的话,一个在同案中被调查的属于市场经济的第三国将被作为替代国,同时也应考虑时间限制;(3)要优先考虑一个第三国,

102在涉及中国的反倾销诉讼中,欧共体一般允许原告在其申请中提出一个合适的替代国。如果原告提出的替代国没有受到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反对的话,委员会通常会采纳该提议。在其他的一些案件中,如果委员会在程序进行中提出的替代国没有遭到反对或者任何一方都未能提供可以接受的替代方案,则委员会将采用其提出的替代国。

103替代国制度武断地将一个与受诉倾销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毫无关系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或生产要素成本价格作为确定自该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受诉倾销商品正常价值的依据,所计算出的替代国价格往往严重地脱离了非市场经济国家价格构成的实际情况,因而不仅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而言也是不公正的。

104美国在选择替代国时将替代国与受诉倾销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发展水平的相当性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然而在实践中,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当性要求也并非是绝对的。如在1 985年中国输美蜡烛倾销案中,美国商业部一方面认为使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出中国6倍多的马来西亚作为替代国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又以无法取得其他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资料为由,仍以自马来西亚进口蜡烛的价格与受诉倾销的自中国进口蜡烛的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得出倾销幅度为54. 21%的结论。

即使不考虑替代国与出口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替代国制度也难以被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它忽视了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之间不同的比较优势。

实际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劳动成本、原材料等多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如果在反倾销调查中随意选择替代国而不考虑比较优势,显然更容易得出中国商品构成倾销的结论。这种抹杀中国现阶段比较优势的做法显然是不公平的。

105市场经济化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价格体制的改革2.企业制度的改革3.传统外贸体制的改革

106美国国会在颁布《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时虽未列有其对中国提供特殊贸易地位的条款,但,E婴求两务邵认真考虑中国的市场化趋势,特别明确指出要研究三点:

1) 中国新的市场化趋势对其市场政策、价格结构包括中国国內价格与世界价格之间关系的影响;

2) )美国贸易法(尤其是反倾销法)实践中对中国不断加强的市场化趋势的适应程度;

3) 对于中国,美国反倾销法改变原有规定的必要性。

1071997年12月17日,欧共体外长理事会建议将中国和俄罗斯从其反倾销政策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删除。1 998年4月27日,欧共体外长理事会通过该建议,正式把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名单中删除,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待遇问题

1081999年1 1月,中美达成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

109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最后议定书中对实施“非市场经济规则”做了适当限制。

1,             在根据GATT1994年第6条和“反倾销协定”确定价格可比性时,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应依据下列规则,使用被调查产业的中国价格或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

(1)             如受调查的生产者能够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在确定价格可比性时,应使用受调查产业的中国价格或成本;

(2)             如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

2.             一旦中国根据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则第1项的规定即应餐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的国内法中须包含有关市场经济的标准。无论如何,第1项第(2)条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此外,如中国根据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一特定产业或部门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第1项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不得再对该产业或部门适用。

110据统计,在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中,较大一部分案件是因为中方无人应诉而导致被裁决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即使是应诉的企业,很多也不是积极主动的,而是在各级经贸机构和商会的推动下参加应诉的。可以说,大多数中国企业在遭到反倾销调查时基本上是一种置之不理或消极应付的态度。

总之,中国企业对反倾销调查的消极态度是造成中国商品屡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让中国企业积极应对反烦销,已经成为人们不得不思考的关键性问题。

111中国企业应诉不积极的原因

1.             反倾销应诉费时费力费钱2.企业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3.对应诉结果的悲观态度

4.一国一税制导致搭便车现象

112应诉不积极所造成的后果

1.             直接的不利后果就是放弃应诉几乎毫无疑问地将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2.             中国企业的消极态度,在国际上造成中国企业软弱可欺的印象,放纵了一些国家及厂商对中国商品滥用反倾销措施。

3.             一些企业企图“搭便车”的消极态度最后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1131994年4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中国出口商品在国外发生反倾销案件的应诉规定》。该规定指定各进出口商会或外贸投资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工作,并对应诉程序及各方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

114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法律对策

1.正确认识国际反倾销法律的性质和作用,以平和心态对待国外对华反倾销

2.反倾销问题应该成为对外经济谈判的重要内容

3.充分利用国际规则,争取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和位势

4.反倾销工作需要政府采取适当的法律反击行动

115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外贸对策

1.改变我国外贸活动中过时的指导思想2.改变中国外贸出口市场不合理的分布状况3.政府应加强对外贸易宏观调控方面,调整出口商品结构4.政府要加强对外贸出口活动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出口秩序5.制定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应诉反倾销的外贸政策6.调整引资策略,防止外商随意“搭便车”

116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其他对策

1.尽快建立起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协调网络2.加强对外宣传和解释工作,改善中国对外经贸和出口商品形象3.政府应考虑设立反倾销应诉国家基金或反倾销应诉行业基金4.加紧培养一批从事反倾销应诉的专门人才

117企业预防与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对策

中国出口企业应付反倾销的对策,可以从“规范自身”、“注重营销”、“主动预防”和“积极应诉”四个方面寻求。

118规范自身

1.企业要规范自身的出口行为2.拓展出口市场,实行多元化的商品结构,分散反倾销诉讼风险

3.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4.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119注重营销

1,密切跟踪目标市场进口同类产品的情况,2.综合运用产品的营销策略,3,转换国际市场进入方式,从“出口进入”过渡到“投资进人”。

120主动预防

1.积极全面地掌握和储备相关资料2.加强出口市场调研3.大力发展和国外同类商品生产厂家的经济技术合作4。了解进口国的反倾销法律5.加强与国内外律师事务所交流和了解6.加强“替代国”问题的研究7.建立有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

121企业应诉的方法与技巧

1,             企业应积极争取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游说

2,             联合国内相关企业,紧密配合、一致对外

3,             联合与我方友好的进口商共同应诉

4,             选择好律师是反倾销胜诉的关键

关于对律师的选聘标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律师事务所在所在国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知名度;(2)从事反倾销的经验及胜率显著;(3)从事反倾销承办律师需具有法律和财务融一身的技能;4)在中国有办事处且承办选题最好是华人,既熟悉所在国国情又熟悉中国国情;既懂中国法律又懂所在国法律(外语一定要流利);(5)承办律师要有吃苦耐劳且认真细的工作作风。

4.             积极准备应诉材料是反倾销应诉的基础6.选择有利于我方的替代国并尽早提出7.及时提价争取主动8.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寻求和解或以其他方式结案9.及时申请复审

122企业反倾销应诉工作内容的主要特点

(1)反倾销应诉周期长、时间性强。2)反倾销应诉涉及的面广,牵涉的部门多。(3)反倾销应诉涉及到的知识面广,专业性强。

123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A卷主要内容:①被调查产品的出口销售数量及出口销售过程;②企业的组织结构、所有制情况及与政府部门的关系;③政府颁布的与企业生产及进出口经营活动有关的法规和管理措施;④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⑤政府是否控制产品出口;⑥政府对出口创汇是否有规定的指标;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⑧出口创汇的使用或受限制的情况,⑨公司的财务会计规则,近两年的财务报表等。

C卷的内容包括:①从市场经济国家购买原材料的详细情况;②对美国出口销售的详细情况。

D卷的主要内容包括:利用调查期间出口到美国的涉诉产品的生产要素数量,折算到每吨成品消耗的实际材料、人工等。

利害关系包括下列个人或组织间的关系:①家庭成员之间;②某组织的官员或领导与该组织之间;③合伙人之间;④雇主和雇员之间;⑤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持有任何组织的5%上的已发行的有投票权股份或股票的个人或组织与该组织之间;⑥任何控制对方的人和该相对人之间;⑦任何直接控制他人或被他人直接控制的阻人或多人之间。

124企业如能提供下列证据将对我方有利:①企业可通过选举或公开招聘选出高级管理人员;②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对总经理进行监督;③企业有自己的银行账号;④企业可保留税后利润;⑤企业可自主从事外贸活动、洽谈并签订合同,尤其是出口价格完全由买卖双方自由协商确定等。

125中止协议的种类有:

(1)             应诉方同意完全停止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2)应诉方同意完全停止出口;(3)应诉方同意彻底消除出口商品所造成的损害影响;(4)接受数量限制

126注意事项

1.与其他涉案企业共同应诉2.作好律师的选聘工作,由应聘律师直接回答核查人员提出的问题3.在替代国选择方面应主动选择可替代国4.在应诉过程中,企业应根据情况,成立反倾销应诉工作班子5.准备答卷时要认真、负责

1271997年3月25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用国际通行的反倾销方法对本国利益实施保护。

128在国外产品向我国的倾销中,较多地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             倾销量大。(2)价格低。(3)倾销周期较长。

国外产品的倾销和对我国出口产品的不合理的反倾销行为,对我固有关企业和行业造成严重损害:一是造成国内有关产品市场失衡和带来恶性竞争。二是企业效益受损,影响职工队伍稳定。三是影响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

129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需要承担更多相应的义务,主要包括:

(1)削减进口关税,(2)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进口许可证等;(3)取消出口补贴;(4)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5)开放服务贸易;(6)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7)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制。

130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性

1.             反倾销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2.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3.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可以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平等地进行经济交往4.实施反倾销措施可以加快我国贸易自由化进程

1311 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

国务院于1997年3月2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日开始生效实施。

《条例》的颁布,填补了我国反倾销专门立法的空白,结束了我国多年以来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反倾销法的历史。《条例》的起草以关贸总协定及其守则为基础,参考和借鉴了欧共体、美国及发展中国家的有关立法及司法实践,并紧密结合我国国情。《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我国正在遵循国际惯例,规范贸易竞争秩序,利用合法手段保护国内产业,标志着我国经济与国际间接轨又前进了一步。

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该条例参照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相关原则和精神,对1 997年公布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将反倾销与反补贴分别予以单独立法,大大加强了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为我国今后更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内产业提供了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新的《反倾销条例》从2002年的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132《反倾销条例》体现的原则

1.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2.无差别待遇原则3.对等原则

133在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必须满足3个基本条件,即:

1) 国外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即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2) 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损害,即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同类产品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 倾销和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指“一般因果关系”,并不要求申请人一定要证明倾销是造成损害的惟一原因或者“主要”、“重要”原因,而强调只要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

134所谓国内产业系指:(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2)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

135中国企业提请反倾销申诉的基本程序

1.递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2.初步审查与立案公告3.调查与调查期限4.初步裁定和临时反倾销措施5。价格承诺6.最终裁定和反倾销税7.行政复审8.司法复审

136中国企业提请反倾销诉讼的注意事项

1.勇于使用反倾销的法律武器.并注意密切掌握对手动向和收集证据2.倾销中诉应及时提出3.倾销申诉案件正式立案之前应注意保密工作4.要善于借助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强反倾销工作5.反倾销手段不是保护落后的庇护伞

137欧盟对我国的自行车及其零部件反倾销案

总结失败的原因,一是有些企业没有积极应诉,缺乏经验。二是应诉企业没有结盟,势单力薄。三是不熟悉欧盟法规制度,抗辩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总结成功的经验,可以发现无论企业的应诉意识、政府的支持力度、行业协会的协调能力,还是律师的应诉技能,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138美国对我国的浓缩苹果汁反倾销案

可以看出,由行业协会(中国土畜食品进出口商会)牵头,有组织、有策略地进行积极应诉是我国在这次美国浓缩苹果汁反倾销案件中取胜的重要保证。

选择好的律师对这场应诉胜利也十分关键。,在行业面临被反倾销的威胁之时,国家有关机构及时出台规定,规范商品出口秩序,支持企业应诉,对最终取胜意义也很重大,。

139欧盟对我国氟石商品反倾销案

从我国企业应诉与策略方面上分析,企业败诉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企业自身抗辩的证据不足,如我国政府出口配额政策的意图和稳定性;二是我国企业与商品进口商、使用者之间协调不够,削减了论据的说服力。

140美国、印尼对我国钢铁商品的反倾销案

对国内企业而言,首先要修炼好内功,一要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商品的技术含量,加速商品升级换代。这样既可以增强原有商品的竞争力,又可避免相似商品与调查国商品的激烈竞争,进而避免被诉;二要加强企业内部的规范建设,特别是建立完善的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企业会计账目,为反倾销应诉做好充分准备:三要制定合理的出口价格和循序渐进的出口策略,这是减少遭到反倾销的关键。

中国企业面对国外的反倾销并非无能为力,关键是如何有效地把握和运用国外反倾销规则。当然还需要政府、外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我们的企业必须积极认真应对,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所以,企业只有勇于接受国际市场规则的检验,更多地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来应诉反倾销,才能避免败诉。企业应当从反倾销应诉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防止遭受反倾销投诉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反倾销的力量,建立一支从事反倾销应诉工作的专业队伍。与此同时,鉴于一些外国公司会为了占领中国市场而进行低价倾销,中国冶金企业也应该拿起“反倾销”的盾牌(例如对日本、韩国的钢铁商品的反倾销诉讼),应对来自国际贸易市场的不正当竞争。

141飞利浦公司针对我国彩电、节能灯等提请的恶性反倾销案

了解并熟悉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通过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我国企业不仅可以谋求公平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还可以增强运用合理手段抵制不公平竞争的意识,

142我国对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新闻纸反倾销案

此次反倾销案首开了中国产业运用反倾销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先河。肯定性仲裁的作出,无疑对国内其他正在遭受到国外产品倾销之苦的产业或厂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起到了重大借鉴和启发作用。对于中国产业如何学习和运用国际竞争规则,具有榜样的作用和意义。

本案肯定性仲裁的作出,对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动辄实行歧视性反倾销调查,阻碍中国产品向其出口,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其在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再像过去那样肆无忌惮。

143我国对日本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薄板的反倾销案

(1)本案是中国首次运用“公共利益”原则的反倾销案

本案所涉及产品对下游产业影响很大,申请人一方面积极与下游用户进行沟通,另一方面配合调查机关充分评估本案对下游用户的影响,使调查机关在最终裁决时首次在反倾销措施中排除了个别规格和用途的倾销产品,这样既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又避免了实施反倾销措施给个别下游产业带来巨大损失的可能,

(2)             本案是中国首次达成价格承诺协议的反倾销案

在本案中,应诉国政府和企业向调查机关提出了价格承诺的请求和明确的和解意向,调查机关在充分考虑国内产业的具体情况以及申请人意见的基础上,与有关应诉企业首次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在有关应诉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承诺协议的情况下,对这些企业不征收反倾销税。

(3)             本案首次采用行业惯例确定产品的正产价值和出口价格

请人在提起反倾销申请时,鉴于不锈钢产品品种和规格众多,根据行业惯例,首次采取了不锈钢基准价格的方式确定倾销产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并得到了调查机关的认可,使本案得以顺利地进行。

144欧盟、日本指控美国19 16反倾销条款案

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又渐渐抬头,反倾销措施也被一些国家作为一种保护手段使用。,一是因为随着经贸摩擦上升,经济矛盾增强,它的运用渐渐广泛,因而影响加深;二是WTO对有关竞争规则和反倾销的规定使权益受到损害的成员国有据可循,其仲裁机构也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趋激烈的全球竞争市场导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层出不穷,除了国家之间的彼此互相协调以外,世贸组织作为权威的国际经济协调机构,其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我国政府和企业都有必要熟悉WTU有关规章规则,以在权益受到反倾销损害时可以及时、有效地提出指控,与此同时也要规范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与国际规则接轨。

第九章反倾销与民间组织及国民素质

145中国的反倾销对手有三个层面,第一是外国企业,第二是外国民间组织,第三是相关国家政府。

146民间组织在反倾销方面的优势

1.专业性强2.灵活性高3.国际性突出

147反倾销中民间组织作用的必要性

1.政府与企业沟通媒介的必要性2.企业协调与组织的必要性3.行业间协调的必要性4.改善外贸秩序的必要性5.提高反倾销意识的必要性6.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148如何完善和发挥民间组织的反倾销作用

1.建立强有力的民间组织体系2.开展反倾销的宣传3.进行国际化交流4。政府对民间组织的支持要加强

149根据现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所遵循的WTO协议的规定,要采取反倾销措施,成员国必填确定三个条件:

(1)存在倾销;(9)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3)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50国外反倾销中的我国国民因素

1.急功近利,缺乏未雨绸缪和长远考虑,对情报工作缺乏重视2.办事拖拉,缺乏效率3.缺乏团结协作精神4.忍让退避、委曲求全的意识较重5.以偏狭的民族主义情绪代替国际游戏规则

151我国对外反倾销中的国民因素1.对外国投资者的盲目迷信2.贪图利益和便宜,不愿意抵制走私和倾销3.“搭便车”思想

152国民行为的原因分析

体来说,国民的行为是国民思想、道德、文化水平、科学技术水平、职业素质等因素的外在体现。

1.             思想

国国民的思想素质基本情况是:爱国主义思想正在萎缩,同时,大部分国民依附性思想替代了独立和自尊,而且国民“重利益、轻道义”的思想日加严重。

2.             道德

人们现在往往只强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却忽略了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这一点。我国国民道德中不乏令人担心的方面:良心约束无力,社会公德欠缺,自私自利。在我们要讨论的反倾销问题上,国民道德素质的表现无疑影响着行为的主体。

3.文化水平,

(1)我国的广大国民对于倾销、反倾销的知识知之甚少。(2)无论是我国反对外国对我们的烦销还是避免一些发达国家滥用反倾销阻碍我国的正常出口,都是业务性、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3)文化水平的低下还导致了企业经营战略的不明智,不注重商品结构调整,不采取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来扩大出口,丽是竞相压价出口,

4.科技水平

在倾销商品进入中国市场时,作为购买者的国民之所以去购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在同样的价格水平下,我国的同类商品的质量与倾销商品之间有一定的差距,这也说明,我国的科技水平是我国反倾销处于不利位置的另一个因素。

5.             职业素质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人在社会上都以职业者的面貌出现,作为一个有职业的社会人,其职业素质的高低也会影响个体的行为。我国国民职业素质中有着如下的问题:科技水平低下以及敬业精神失落。

153如何促进国民参与反倾销

1.加大宣传力度2.加强思想、道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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